冥遊記

《第廿回》

濟公活佛 降

二○○四年十月十六日(歲次甲申年九月初三日)

聖示:人生短短數十寒暑轉眼即逝,多少人庸庸碌碌,平平凡凡來人世走一遭。來也空空,去也空空,金銀財寶帶不走,只帶走滿身之罪惡。待至地府受冥刑,才體會出人生是假,唯有一靈獨真之時已來不及了,老衲盼望世人能在生之時,多學習聖賢仙佛之典範,努力於人道之修持,則證果大道何難之有?

濟佛曰:傻徒兒ㄟ,遊歷地府去矣!

(此時濟佛口念真言,童生之元靈隨即被調出。)

童生曰:徒兒在此向恩師叩請聖安!今日看恩師頗多感慨,何因?

濟佛曰:老衲雖領母命辦一貫大道,奈何道中之徒,只是修人情道,真心修的少也,故有感而發,望世人及修士能把握人生短短數十寒暑,努力修持。

童生曰:恩師之徒兒遍滿天下,也是恩師聖德之被,俗云:「家家觀世音。」徒兒亦要言:「戶戶供濟公。」來突顯恩師之德澤。

濟佛曰:哈哈!好說!好說!但願世人能醒悟大道修持之不易,一日修來一日功,一日不修一日空,莫可偏廢大道之精進,則吾願足矣!可邊走邊談好了。

(此時濟佛口念真言,金色蓮台現前,金光閃爍,耀眼異常。)

童生曰:恩師剛才所言大道之修不易,徒兒亦有感也。

濟佛曰:怎麼說?

童生曰:不管何宗何教,眾人均知修,但卻忍不住他人之攻訐或閒言閒語,以致受他人冷嘲熱諷,惡意中傷或閒言閒語後,就退了道心,該如何勸之呢?

濟佛曰:哈哈!此事不難,應以「增上緣」之念來化轉之。

童生曰:何謂「增上緣」?

濟佛曰:「增上緣」者乃心量修持之現也,亦即對一切橫逆與挫折,皆能視為增進己修持動力之因素,不但不氣餒,反倒更精進,不但不生氣,反倒常懷感恩之心,來感謝考驗你的人之謂也。

童生曰:感謝恩師之開示,但徒兒以為要做到此點並不易。曾在一次場合中,見身為道場領導人,只為信眾幫他拍張照片,而他卻大動肝火,透過麥克風斥責那位信眾,害他嚇得哭出來,令人覺得訝異,其修涵在哪?

濟佛曰:你所說的那位,歸空後不但沒有回歸無極仙鄉,反倒沉落地府即是明證也。

童生曰:可否請恩師開示一下,助印冥遊記之功,以鼓勵各地善信大德之踴躍捐印,以廣普化。

濟佛曰:可,茲奉無極皇母大天尊聖諭:

一、凡樂助印贈「冥遊記」一書達五千本者,准予消除現世一切業報。

二、有身疾者,隨喜助印此書,可視其功德之多寡,准予賜其身疾之早癒。

三、凡有夙世冤欠者,更宜發心助印此書,母娘准予化解之。

四、有年輕之男女欲求好姻緣者,應多發心助印此書,母娘敕命月老仙翁全力促成之。

五、凡欲求事業之發達者,更宜發心助印此書,准予事業飛黃騰達。

六、凡士子之欲求功名順暢者,更宜發心助印此部聖書,可得雁塔提名之願也。

七、凡修子欲求積功累德,更應廣印此書,母娘准予增添道果,早日證道返回仙鄉。

八、凡有求任何之愿者,更宜廣發心助印,所求之愿,依功德之大小,酌予應允感應。

九、凡為祖先求冥福者,更應助印此書,可超先人出苦得樂也。

十、凡求子孫之賢達聰明,或欲求子嗣以傳承香火者,可發愿助印此書,所求之愿准予成真。

以上乃母娘所恩准之項目,其餘不在此十項者,可另呈疏文,由上天相關部門以感應之可也。

童生曰:感謝恩師慈悲之開示,相信世人看了此篇之後,定會發心助印,以渡化更多原靈回天。

(就在濟佛師徒談論間,蓮台以飛快之速度穿越陰陽界鬼門關,直達陰山之背後,來到今日遊冥之地─第十六層血池獄。)

童生曰:到了是嗎?怎麼聞到一股刺鼻之污血味呢?我快受不了了!快吐了!

濟佛曰:賢生勿驚,已到今日參訪目的地,第十六層地獄─血池獄矣!難怪你會受不了,凡胎肉體,靈力尚不足也,為師賜仙丹一顆助之可也。

(此時濟佛從袖中取出一顆黑色丹丸,賜予童生服下,童生服用之後,果然神清氣爽,不復聞到臭味。)

童生曰:敢問恩師,此獄何故名為血池獄呢?

濟佛曰:因此獄乃婦女之經血及被人殺害者之血液匯流而成,故污且臭也。凡人一到此獄,光味道就足以令人窒息,更不用講說在此受刑之苦。

童生曰:聽起來亂嚇人,那恩師我們趕快入內參訪吧!

濟佛曰:可。

(於是師徒二人下了蓮台,向血池獄前進,一入內,映入眼簾的是,血池獄之大無法形容,上面有男有女,全在池裡載浮載沉,即使會游泳者,到此亦莫可奈何,因游不動也。只見罪魂一邊喝著血水,一邊呼嚎哀叫,但不管如何呼喊,最後總是沉到池底,鬼差再以尖叉將之撈起,再潑以回魂水,待罪魂醒了後,再予叉入血污池中,如此反覆行刑。)

童生曰:好恐怖!真是看傻了眼。恩師啊!世人犯何過錯得入血污池中受刑?

濟佛曰:凡世之女孩,有未婚生子,敗己金玉之身,只貪一時之快,生下小孩後棄之不顧,或等珠胎暗結之後隨意予以墮胎者,皆當受此之刑罰。又有謀財害人命者,強盜殺人者,亦當受此之刑也。

童生曰:感謝恩師之開示,可否叫幾位罪魂來訪問呢?

濟佛曰:可。

(此時濟佛命鬼差押解一男一女二魂,至童生跟前跪下,述說在世之罪行。)

女罪魂曰:苦啊!早知如此,何必當初。我少女時不喜歡讀書,常蹺家在外與其他青少年鬼混吸毒,晚上則睡在一起,且常與不同之男生發生性關係。本不以為意,心想只要快樂就好,沒想到不久突然發現珠胎暗結,為怕東窗事發,就以強迫墮胎之方式,將腹中胎兒流產掉。因屬私下之行為,造成失血太多暈死過去,等到醒來發覺自己躺在地上渾身是血,才驚覺自己已經死了。後被黑白無常羈押至血池獄,冥王謂我不知努力向學孝順父母,反倒逃家在外鬼混吸毒、嗑藥,將父母生予之金玉之身,予以糟蹋,當受血池之刑,判我在此獄受刑八十年。日日浸泡在血池之中,全身皮膚都潰爛,又口喝污血,真是痛苦啊!真後悔當初糊塗之行為,嗚!嗚!嗚!

男罪魂曰:我乃一強盜,專持開山刀或手槍強奪他人之錢財,若遇反抗或稍有不從,即持開山刀將對方活活砍死,手段凶殘。我以為如此得財甚快,且不用花費體力去辛苦賺錢,真好!搶得錢後,即至秦樓楚館花天酒地及吸食毒品,沒錢時再搶,犯案不下數十起,其中還有黑吃黑之情事,以致黑白二道均在捉我。我在一次搶劫一位婦女之錢財時,被警方之巡邏警網發現,予以追捕,我即開槍還擊,在警方追捕過程中不幸頭部中彈,身亡命喪。冥王謂我年輕力壯不知奮發向上努力賺錢,反倒以強盜殺人之手法殺人害命,罪不可逭,判入血池獄中受苦百年。以上是我的犯罪實情,求濟佛及善生救我。

濟佛曰:俗云:「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汝二人好好在此反省、反省吧!可,今日著書至此,時間不早,回去吧!

童生曰:遵命。

(此時濟佛與童生師徒上了蓮台,蓮台以飛快之速向全真堂而回。)

濟佛曰:全真堂已到,童生魂魄投體,可,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