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摩指玄寶錄

第廿一參 門生問道錄(六)

達摩祖師 降         癸亥年十一月廿一日

 

詩曰:摩登男女每傷情。害得相思滿臉生。

   千里有緣再會面。無緣相見各修行。

 

聖示:走在道路上,看見木童騎著泥牛,正在吃著路上的石頭,大吃一驚,為何如此呢?靠近木童問道:泥牛為何吃石頭?木童視若無睹,仍舊吹著不響的笛子,讓我迷惑了。定神一看,原來是這般(它是那麼的無情,而我卻枉用情,太過癡情,對牛彈琴!),世人啊!你是一位活木童,騎著「黃牛」吃草嗎?我用水往泥牛一潑,突然泥牛不見,卻成為水牛,你要選黃牛,還是水牛(奸奇巧詐還是老老實實忠誠的默默耕耘)呢?

 

藍再立問:指玄錄第十參裡有篇「光明收圓經」,要如何念?如何回向才適當?

 

達摩答:以我真種性,念出無生音,願把經中意,普及一切物,令我忽開明。

 

藍再立問:若皈依某宗派之後,發覺並非正道,但因懼怕違背當初所立之誓言,而受天譴,遂甚感為難,不知這些誓言,是否有效?

 

達摩答:邪說異端本不可信,若一時無知,進入邪門,早出為妙,其邪誓雖重,只當無知的語言,若去邪歸正,正法擁護,人天歡喜,何必懼之?

 

藍再立問:《皇普度聖經》有云:「打胎溺女,罪犯天條」請述明打胎之罪,以警世人。又已犯之人要如何補過呢?

 

達摩答:打胎溺女事關性命,誠為不道德之事。打胎為近時社會盛行之事,胎兒雖未與父母見面,但懷於母腹,一般靈性一樣心跳,可謂活生生的幼苗,仁者愛及於物,花草猶不敢任意摧折,何況肚內骨肉,一樣感覺,一樣痛癢,故打胎之痛,母親最知,殺胎即在殺自己骨肉一般,世人宜避免犯之。若不願生育,應事先避孕為宜,若不得已犯之,宜對胎魂超度之,並多行放生及捐助孤兒或濟助貧困人家,或印善書勸世,以補其過。孩兒一旦出世,不可溺之,否則其罪深重,非用功德可以補之也。

 

廖進成問:仙佛曾講:緣未了,不能返。那麼緣一定要自己去了,還是可以用行善立德去了呢?

 

達摩答:緣未盡,還得再來一次,但若想以功德了緣,此為不得已之方法,若以各種宿業因緣而論,功德有時仍然無法代替俗緣。如以感情而論,若有相背叛之事,女者受騙,男方另娶新歡,女者抱恨而終,來世必來索報;男者若以功德償還,欲避此報應,然女魂不接受仙佛調解,即是不能「和解」,雖此事男者已有悔意,但犯罪既已成事實,縱你行善或救人功德殊大,女方不原諒你,仍然要受刑。受報完畢後,原來所作功德俱在。故知功德有時仍然不能抵債,試看許多大德者,仍然無法解脫各種病難、意外事件,由此可測之其端倪。

 

※附註:以下為各地讀者來信叩問之問題。

 

基隆陳明志問:弟子讀某書,暗示東土某祖的「承盤」收圓道務,該書作者即提出「查出祖派,訪得真祖,投拜其門而皈正宗矣。」弟子甚感迷惑,因此說與鸞門所謂「道降火宅,在家出家」等略有出入,請祖師開示。

 

達摩答:盡信書不如無書(師),達摩縱有真法寶,還是從你身上找,真祖師假祖師齊出籠,不知拜那個好?吾今告汝:哪家的饅頭皆可吃,翻翻自家鍋蓋,一樣不少一物,何必外面尋找食物呢?

 

和美陳志明問:道法三千六百門,但是有些玄關竅不在三千六百門,這是代代祖師傳授之心法,這才是正法嗎?

 

達摩答: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萬法歸一,沒有別法,若知此法,不明他法,又有何辦法?法本無法,因人生法,不執一法,可得萬法,若求萬法.不如一法。玄關無為法,切莫紙上找法,心法玄法,即此一法,不在表面;正法是法,眼內尋法,不見是法,法而無法,即是正法。萬法既空,一法何存?且將心安,即是得法,已無別法,故曰此法,祖祖守法,各個知法,所以成就正法。

 

陳志明問:鸞堂未有明師點玄,如何知玄關一竅,祖師怎麼辦?

 

達摩答:玄關不遠處,兩眼可察之,若是迷魂竅,知又有何用?鸞門即玄門,鸞筆即佛手,指點原來路,畫出玄妙處,若還不知道!閉目且見過。哈哈!這裡雖奇妙,盲人路可通,吾問目明的摔倒多,還是瞎子摔倒多?君可看瞎子扶杖,像正鸞閉目扶鸞,工夫不淺,欲尋妙處,眼前即是,如此這般,俱成大道。祖師大國手,不動聲色,直指人心:「看著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