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的修持

第九章、 因果律

因者原因也,果者結果也。天下之人不能諸惡莫作,眾善奉行,都因為不明因果報應之理。應知天理如鏡,絲毫不爽,因善報善,因惡報惡,邵康節夫子曰:「有人來問卜,如何是禍福?我虧人是禍,人虧我是福。大廈千間,夜臥八尺,良田萬頃,日食升合。算什麼命?問什麼卜?欺人是禍,饒人是福。天網恢恢,報應甚速。」

太上曰:「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種時不失,根生結果,是豆是瓜,依樣還債」,佛經云:「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總之,有因就有果,有果必有因,苦因得苦果,樂因得樂果,此是毫無疑義者。

 

【故事一】:民國七十一、二年間,南台灣屏東縣佳冬省公路上,有一輛協和遊覽車,載有卅二人(司機、車掌在內)由台東出發開往高雄,路過佳冬時與一輛載有汽油的三輪車相碰撞,當時二輛車都被火燒燬,其中包含三輪車伕共卅二人被火燒死,只有一人僥倖受傷。那位三輪車伕是佳冬某油行的夥計,由枋寮買油回佳冬出售,路過該地,不知何故竟與遊覽車相撞,而發生此不幸事故。

幾日後佳冬有關帝廟傳出這一段不幸事故的因由。原來在二百年前,在廣東一帶有一群強盜,以打家劫舍為生,而在當地有位富豪,家中有個家丁,喜歡喝酒賭博。某一日這家丁出外賭博喝酒深夜才回來,次日被主人責罵,因此懷恨在心,而且因缺錢賭博,所以就找上那群強盜,計劃搶劫他家主人財物。這群強盜本來計劃只劫財不殺人,但在劫財時因主人反抗,所以全家大小都遭殺害,其中有位匪徒比較有良心,大喊不可殺人,我們計劃只有劫財而不殺人的。

在二百年後,果報機緣成熟,這位主人轉生做佳冬油行老闆,那位家丁轉生做三輪車伕,土匪頭目與二頭目轉生司機與車掌,其它卅位的匪徒就是車內遊客,而其中受傷末死的就是當初喊不可殺人的那位匪徒。

以前由惡家丁帶來強盜劫財殺主人,現在輪到他載老闆的汽油去燒死那群以前做匪徒的,以前是強盜頭目帶領手下去搶劫殺人,現在是轉生司機載以前的手下(遊客)去赴劫,以了斷這則因果,可知業報的力量,實在是人不可思議。

 

【故事二】:佛經記載,有琉璃王者領兵攻打釋迦族,前三次皆為佛陀所阻擋勸退,等到第四次再領兵前來,佛陀知已無法挽回。當琉璃王領兵進攻釋迦族包圍迦毗羅城,殺死了很多人,佛陀十大弟子之一的目腱蓮尊者為救被困城中之人,以神通之力量,用缽救城內五百人,但一到城外,這些人卻完全化成血水。那時有弟子問佛陀為何會如此,佛陀云:『神通也敵不過業力。』並訴說其因由:

在一萬五千年前,有個漁村,有一日村民為了捉魚,將村內一湖水吸乾捉魚。當時有一個小孩看見一隻魚在岸上跳,拿了一隻棍子打魚三下,就離開沒參加捉魚。事情經過了一萬五千年,漁村所有的村民轉生在釋迦族,湖內的魚轉生為琉璃王統領兵攻打釋迦族,誰也救不了他們,連目腱蓮神通廣大,也莫可奈何,當初拿棍子打魚三下的小孩就是我,在其業產生的今天,我也頭痛三天,這是定業不減。那麼對其業之業力冤欠是否就束手無策,坐以待斃呢?不然,慈悲喜捨就能轉化業力。

在琉璃王攻進城內,要滅釋迦族時,釋迦族的國王摩訶那摩,為他的族人懇求琉璃王說:『現在你要殺死這麼多人,也很不容易,我懇求你讓我潛到水裡,你就叫他們逃命,等我從水中上來,沒有逃得及的人,你再殺。』琉璃王心想殺數萬人也甚麻煩,而一個人潛到水中不能多久,於是就答應了。當摩訶那摩潛入水中,大家即刻逃命,但當二萬餘人都已奔逃得所剩無幾時,他開始著急,也奇怪摩訶那摩怎能那麼久都不出水來,於是命令一人下水中察看,當那人土來對琉璃王說:『大王摩訶那摩國王永遠不會浮土來了,他為了救他的族人,把頭髮縛在樹根上,抱著樹死了:』這時琉璃王默然不語,即收兵回去。

神通第一的目腱蓮以神通法力,都無法改變的業力,竟給慈悲喜捨的摩訶那摩國王所改變,原本難逃滅族之劫的釋迦族,因而免於滅族之災。由此可見慈悲的力量才是最大的!故仙佛教人發善願行功德就是要我們減低和改變自己累生累世的業力,從而斷因果,超脫輪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