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師四十八訓

第一條

  吾人當知,斯道乃生天、生地、生人,生物之大體;成佛、成仙、成聖 、成賢之大用,會通三教,貫徹天人;有無顯微,體用合一,中邊本末,事 理兼該。是道也,以覆冒萬物而言,則謂之「天」。以主宰萬物而言,則謂之「帝」。以真實無妄而言,則謂之「誠」。以萬物共由而言,則謂之「道」。以無所不理,各得其理而言,則謂之「理」。在天謂之「天理」,在地謂之「地理」,在物謂之「物理」,在事謂之「事理」。是理也,以賦畀而言,謂之「命」。以稟受而言,謂之「性」。以應酬萬變言,謂之「心」。心之所之謂之「志」。心之所憶謂之「意」。感於萬事,而生喜、怒、哀、樂,謂之「情」。千名萬號,不可枚舉,究其本源,莫非「一理」之流露也。故無生真宰,把「理性」散將下來。何謂「理」之究竟?中庸云:「性即理也,理即五常也。」學者必先窮乎「理」,而後可以盡性,未有不明乎「理」,而能盡性者,未有不能盡性而能返本還原者。

第二條

  凡傳「窮理盡性」之道者,必須尊師重道,謹嚴授受,方不致將前賢至 尊至貴之道統,自我而賤;後緒之繼承任重,自我而輕。

第三條

  末後一著,乃千真之嫡派,萬聖之命脈也。見者成佛,修著成聖。必須 上根上器,大德之子,方能承受,無緣無份者,難使信受也。故曰「若是根薄緣分淺,難入龍華古道場。」不信者可不必強傳也。

第四條

  無為正法,乃「色裡之真空,無中之妙有;豎窮三界,橫亙十方;迎之 不見其道,隨之不見其尾。」而造次第,有清淨法身,圓滿報身,千百億化身之分。清淨法身者,充實而有光輝,乃大人造詣之境也;本於地度。圓滿報身者,大而化之,聖人造詣之境也;本於宗動天之度。千百億化身者,聖而不可知,神人造詣之境也;本於至靜不動天之度。三次傳授,與之分清別濁,講明盡人合天之道,確有把柄。此所謂:「一法包含無量法,一門闢破萬般門。」高出一切,然後可以收復一切。不明是不足以掃千門而收萬教;三教歸一即萬法歸一也。

第五條

  末後大道,乃發萬聖之未發,補萬賢之未備,道合三教,理貫人天,註 書立說,必須引經據典;合天、合地、合人、有理、有氣、有象、知理者, 可以制禮,而親親之殺,尊賢之等,方有條而不紊。知氣者,可以制樂,知 參天可以作六律;知兩地可以作六呂,而六律之隔八相生,五音之三分損益 ,有其源。而宮商角徵羽之五音與君臣民事物之五等,與夫十宮之周天,有 其本矣。再明伏羲之卦,本於天地:文王之卦本於伏羲。孔子交易,乃合天 地、伏羲、文王而一之。易未畫時,易既畫時,天地在易。未有不知天地而 知易,亦未有知易而不本於天地者。夫然後上推往古,下推將來,以一貫之 也。不明乎此,而註易經者,皆伏羲、文王、孔子之罪人也。

第六條

  學者言過去、未來、現在,必以堯、舜、禹、湯、文王三代以上為過去 的道統,為傳道之春。此時五百年必有王者興,其間必有明世者,故曰:「九劫成道」。太上、釋迦、孔子為現在之傳統,由老子至今三千餘年;釋迦、孔子至今不足三千年,截長補短,合為三千年。其間分:正法一千年,相法一千年,末法一千年。現在之世為傳道之夏。

第七條

  凡辦道者,必須通達元會運世之嫡傳,然後可講過去、未來;如不明乎 此,而妄談未來之事;是為自欺欺人,乃道中之罪人也。

第八條

  無極天、太極天,乃理性、氣性之源。太極、兩儀、四象、八卦、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策,悉本於此。一本萬殊,萬殊一本;絲絲入扣,扣扣皆絲;如不明理、氣源流,而妄談性命者,皆孔、孟之罪人也。

第九條

  凡傳道者,必須洞明:「窮理盡性」、「一合理相」、「三品一理」之 理,到底為何事?然後可以掌道、傳道。如不然,揠苗助長,上之得罪於聖賢,下之為害於將來;不同三教聖人,是為異端邪說。

第十條

  斗牛官之說:有天上斗牛宮,有地下斗牛宮。道統之傳二花發西川鋪錦 繡,月明北海慶風雲。」花發西川者,乃道光初年,千元甲子,九紫當運。 西川乃天上「井、鬼、柳」之分,為離宮初度;地下之坤宮。為十二袁祖道 傳成都,正當九紫之運。故夏九姑娘通天:夏者、夏至也。九者、紫數也。 姑娘者、中女也。「離」乃先天乾位,後天姤位;故曰:「西乾」。袁祖為乾元之體,向後五年一爻,至金公為「剝」卦;至花根滿三十六,為六六之數,而陽盡陰純矣。故金祖之後,二女掌道,乃坤爻之偶數。自癸西至丁丑,五年六十月,坤爻已終。正當上元甲子,一自當運,青齊乃上天「女、虛」之分,地之艮宮。一陽生於子,三陽成於艮。北海者,一自坎也。故曰:月明北海慶風雲」。坎宮為地雷復,卦之「震、艮」,坤為先天之震,故曰:「東震」。西者、西川,東者、山東。

第十一條

  當時有毀滅三教者,凡中國學人,必須將三教聖人之心法命脈;宏其中 ,肆其外,徹底講清,實踐深造。即佛門「南無」二字,可以闡明三易、一貫。學、庸、及九重天、天外天;本然、氣質、人心、道心。及仙經、道藏、十三經中蘊奧,無入不通;絲絲入扣,若合符節;方可會通三教,貫徹天人;理服天下,然後能重整三教之道統。如不明乎此,而妄稱三教者,皆小言破道之習也。

第十二條

  凡學習者,必須認理認道,而鸞筆之事,有正有邪,多有為其誤者。 學者必須認理,虛心求教明人,自然至流為邪妄。

第十三條

  凡千門萬戶,認理來歸者;必須聽從掌道之分派,將其所有之事合盤交出。將道理、性理講通,方不至於差之毫厘,謬之千厘,自誤誤人之弊。然後因材器使,交於憑據;方成一團和氣,一道同風,庶幾與道有益無害。方為助天闡道,而為聖賢之亞流,仙佛之嫡派,光前裕後流芳萬古也。不依調度、偷道、盜道、妄傳、妄受者、誓願自己承當,與掌道者無干。

第十四條       斯道乃三教合轍之秘,萬聖當歸之蘊。苟非上根利器,天資高,學力到,聞道早者,不能洞徹底裡。如孔聖之徒三千,身通六藝者七十二人,而一貫之道,顏、曾而外,知者落落。釋迦佛傳道西竺,說法四十九年,大小三百餘會,口吐五千四十八卷大藏經典,後來拈花示眾,一點禪機,惟摩訶迦葉,破顏一笑,靈山一笑,人天百萬,悉皆驚疑。由此觀之,「道」豈易傳之事哉!毫厘之差,千里之謬;以訛傳訛,愈傳愈訛,自誤誤人,其害有不可勝言者。如昔楊朱,墨翟,其文章志向,豈不與孔、孟齊肩並駕;只是理氣源頭,見之未悉;天、人開竅,知之未徹;即道行天下,摩頂放踵,難逃異諯之名。雖孝子賢孫百世,不能更改。嗚乎可畏也哉!庚辰條規,必傳授歸一者,恐學道稍有領會者,欲傳入「空色、有無、顯微、費隱,兩在測之際;範圍天地,曲成萬物之機。」不能窮源究委,焉能信手拈來,左右逢源。稍有訛傳,即誤善男信女;生死機關,性命大事;人己兩誤,九玄七祖皆受其累。吾非好勞慈逸,蓋恐他人不似我之盡心;是以傳道領袖,必吾親自拔取,庶幾免於訛謬也。

第十五條

  財乃養命之源,易於起人貪心,貪心便成墮落。其及門之士,各方功資,必須分文報上;服食用度,自上領下,方為上下有序,財帛分明。若各方功資,不行交上,私自用費,以假公濟私論。

第十六條

  佛有四種弟子,而比丘僧、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固同堂而受業。 周文二南之化,亦起自閨門。而修、齊、治、平之序,修身為齊家之本。而格物、致知、誠意正心,又為修身之本。凡同門道伴,其家人有願聞斯道者,大庭廣眾,同堂聽講,男左女右,勿許混雜。聽講畢,各歸各房,不准乾坤同室,不准坤道扶持;男女分清,各免嫌疑。如稍係戀念,便入墮落之途,人禽關頭,只爭一念。故孔子以勿視、聽、言、動。佛門以相,無人、無我、眾生、壽者。道門以常能遣其慾。而吾道以戒淫念、戒雜念,為降龍伏虎。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言雖不同,而義實一也。

第十七條

  家有千口主事一人,一則理。國有三公莫知適從,二則亂。故五花十葉,必受命於當家一人,頂、保、引、證,恩執、眾生,受命於五花十葉,尊卑有等,上下有分,方可有條而不紊。如大小領袖,各自當家,不尊上命,是為混亂佛綱,公義責罰。

第十八條

  事有常變,道有經權;開創、守成各有其宜。現今西乾道統,日就紊亂;三華以西為魔,西華以三華為魔,降至今日,三華之分,不知其凡幾;西華之分,亦不知為有凡幾,彼此爭論,一概成魔。故無皇聖中,降臨東震,倒掛金牌,更上換下,掃除一切有象,旁門小街,而同歸先天一貫,窮理盡性,至命大道。此「道」費隱兼該,顯微同源,明體達用,有序有條;非我親傳親授,不能泛應曲當。不能超出一切,焉能收服一切。再者十字手印憑據,他人未有全者;必吾親到方可服眾之心,釋眾之疑。故當時雖係收圓,實同開創,事無鉅細,必吾親自料理一番。迨至萬法歸一之後,分定然後制禮,此及通權達變之時,而非處常守成之時;仰眾悉知見諒,莫謂我攬權好事,予不得已也!

第十九條

  聖賢學問,必本末兼該,體用並重。學有真實經濟,方可以處則獨善, 出則兼善。如:大禹之序疇,文王之翻卦,孔子之繫辭,邵子之經世,自風 后、太公、子房、武侯,以來原有一脈真傳;只是世風日下,學不歸真,其 學盡矣!今幸天不愛道,洩漏一線玄機;故性命工夫而外,制禮、作樂。易學、甲學、乙學、壬學、禽學、曆學,各有入門真法,學者必須各精一業,不必貪多,方可致用。然又必須誠實安分者,傳之方不致有遺害流毒,妄洩天秘之譴。

第二十條

  現今千門萬戶,皆稱祖師,豈知真祖只有一個,餘皆烘名闡教,混度大 地人緣者。吾等逢人即度,其歸與不歸,無關輕重。自中洲會,燕南趙北, 江濱會,星盤已齊。今日逆水行舟者,無原人也。其各門之人,果係佛門棟 樑;必神差鬼使,預先有兆,見面聞風,爭先來歸。其不來者,必先前辦道 ,奢華枉費,敗壞倫常,名填黑籍者。末後大道,會三教而歸一,合萬法而 不二。得者成仙,見者成佛,修者成聖。【若是根薄緣份淺,難入龍華古道場。】不惟自己不進,反去阻隔他人有誤。無皇聖中,收圓大事,各人誓願,各人承當。【佛家一粒米,大如須彌山,誤了末後事,披毛戴角還。】

第二十一條

  學道之人,必須仁義為本,忠信為先。在官者、忠於其職,靖恭爾位。 在野者、奉公守法。不許做宰殺、酒家、煙館、賭局、花柳敗類之絮,致玷 清規。至於三教聖人之道,雖係正事,然德修謗興,道高毀來;文王難免羑里之囚,孔子尚有陳、蔡之厄。故聖人云:「欲作精金美玉的人品,須從烈火中煉來;想成掀天揭地的事業,當自薄冰上履過。」不受苦中苦,難為人上人;不受魔難不成佛。「故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然後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古之修道者,皆然。今人何獨不然?疾風知勁草,板蕩識忠臣。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長春真人曰:「為人誰不遭魔劫,不似西方荊棘多。」又曰:「道高一尺魔千丈,心猿全憑用力降。」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地。夭壽不二,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第二十二條

  自十二袁祖、五老之後,各門雖高下不等,優劣各異,其無有真傳則一 也。其所傳者,不過取坎填離。開荒下手之法,其法真心用者:守上則虛火 上炎,不是取龔齒痛,就是眼目生災;守下則寒濕下注,不是涸冷沈寒,就 是遺精疝氣。大抵提太過,上實下虛,成戴陽之症,故後來取坎填離之功,亦不取用,不過只落得迷齋而已。然而開荒四十年來,領袖奔走天涯,割恩捨愛,傾家敗產,遭魔受難。繞得舖張中外,亦實可憐!現今 無皇親臨東震,傳此無上甚深微妙之法,實明心見性之嫡派,超生了死之捷徑;會三教而同歸一貫,合萬法而盡入中庸。理天、氣天,獨開千古之生面,人心、道心,確得萬聖之真宗。進步於百尺杆頭,上透三十三天;撒手於澗底崖畔,下照一十八獄。豎窮三界,橫五十方;真性充塞,周乎在在。千江有水千江月,月或有時而虧;萬里無雲萬里天,天或有時而蔽。真如佛性,雖視之弗見,聽之不聞;而實四維上下,有感斯道。「任他滄千萬變,無極真如鎮常存。」此乃末後一著:即一指躲閻羅之法眼。自達摩祖以來,即是此道。至慧能六祖得道有偈曰:「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又曰:「釋遊從此絕宗風,儒明得吾萬法通;末後三期開普渡,正心誠意合中庸。」至後來因開荒下種,故傳取坎填離。上乘法門,以待末後方傳,通天徹地,無、太、皇,三極一貫之道,方可三教歸一,萬法歸一,而成收圓結果之大事也。

第二十三條

  太極、皇極之事,已有數家憑據;實不敢交給,恐生貪妄,致起爭端。故先交於五行、十地之位,待後事業做出,再侯上天定度,吾不敢妄加批評。

二十四條

  現今憑據在吾掌握,當時之家,必須讓吾先當,才有統緒者。不如此,難言一道同風。待後事定,功成自有天人公論。吾即退老林泉,他人當家主事,亦所情願。但當時吾若縮首退步,讓於他人執掌,不惟天下人不肯來歸。即吾所度星盤中人,必不依從此理,勢之必然也。吾豈好為人師哉!

第二十五條

  現今吾道四京通行,吾註之書,北、東、南、三京刊板,吾即不爭大小。吾門弟子,會通三教,貫徹天人者,指不勝屈,吾等豈肯輕拜他人為師。 吾之不辭當家者,順助天道也。高盧之險,吾豈不知,吾不得已也。

二十六條

  手印合同,乃龍華三會之憑據,漢上雲城之路引,必歸吾道者,方可與 交。道不同不相為謀,吾來度他,他欲自外吾,奈何哉!

第二十七條

  吾之傅道,一不換人三師,二不改人六師。吾不過講明大道,收圓了意 ,助人成功。軒轅黃帝曾拜七十二師,聖人云:「學無常師」,而各門中人 多聞太師王伯黨為此者謬矣!當初道統,原是 無生老中建立,至道光二十五年,收為瑤池金母,今日 無生老中,因金祖歸空,開荒事罷;故親臨「東震」,轉盤換象,安排收圓 大事,好救九二原人。凡辦道,吃的、穿的,所傳之道,所當之住,皆是 無生老中的,天地所賜的,如今 老中親自臨凡,救度原人,收圓證果。而學道之士,竟忘了無生寶地;安名 立號,依功定度,依因結果;高增菩提,永緒長生。嬰兒見娘,漂舟到岸; 孤客還鄉,一概忘卻。將 老中所命之人,以敵人待之,以親為仇,何不通之甚也! 「上天難壞無生中,人間費盡古佛心。」古有其言,今竟有其事,可哀也哉!

第二十八條

  所謂手印憑據者,為同門師友相認之識別也。現今千門萬戶,賢愚不等 ,淑慝各異,雖同名曰:「道」而「道」實有天淵之別。如無憑據合同,何 能辨別真偽?不但懼不肖者,詐騙財產;尤恐混入匪類,受其連累。孔門弟子,千秋萬古,皆成一家。現今吾道,遠近皆知;有此憑據,不但當時可以同道相親,彼此關照,即至日久年遠,師生道友之後人,亦執此相認。此吾之所以不避嫌疑,立此之相認憑據也。凡有此憑據者,即同道;無此憑據,又當別論。

第二十九條

  凡學道者,當明師徒之大義:以及天、地、君、親、師五恩並重。故君 在臣無權,父在子無權,師在徒無權,今之為徒者,今日得道,明日即想權 歸於己。夫與君爭權,謂之奸臣。與父爭權,謂之逆子。與師爭權,謂之叛徒。夫學道之人,捨恩愛者,為成聖賢佛仙也。焉有不忠所事,而能成仙成佛成聖成賢者,眾各勉之。

第三十條

  吾「道」乃三聖之嫡派,萬法之真宗。親奉 無皇聖中之敕旨,玉皇大帝之大帝之牒文。三曹會議,千真萬聖,搭手助道;一赦即登覺路,一指便通天界大無不包,細無不貫,知有無之同源,明事理之一致。守一、歸一、貫一、瞭若指掌。明心、存心、修心、顯若列眉。 註書立說,毫無纖塵,句句道破真空性,講道論德,確有的歸,言言透徹賦性天。闡理學、數學、象學之真宗。   千古獨開生面。剖不易、變易、交易之蘊奧,萬代可做法程。窮則獨善無愧。尚志達則兼善。乘時立功,存悲天憫人之心,挾補天濟人之道。而淺學無知之輩,縱以橫逆相加;吾以無心處之,道之將行也,歟命也!道之將廢也,歟命也。人不知而不慍,君子無入而自得焉!

第三十一條      乩筆之事,吾不敢不信,不敢全信。如若有不信,無生老中,命我之事,即閒言冷語,後來無不應驗。再如李老夫子所傳之易卦、太乙及參易變方,愈久愈信,其真若此者,豈可不信?至於老中在山東親命三極,而太極早歸,又換一太極;皇極雖有其人,亦未知是否?至今諸般大事,仍是我等承當,現今又出幾家太極、皇極。今吾左右為難。欲說皇極所用改天換地、未來卦爻是真,又不在情理。正與有不知過去、現在,而能知未來者。吾豈敢順一時之人情,誤大地之善信,惹後世之笑談,造彌天之大罪!吾欲待不信,又有乩筆之命,吾既不敢誤人,又豈敢誤神?吾有一法可辨真假,可定從違。李老夫子所傳經濟之學,吾未明之處, 懇求指示,如果乩筆之能明顯講出,即敢真信。再者,掌太極者,能傳太極之道。掌皇極者,能傳皇極之道。吾即認真合辦。如此,方可內不失己,外不失人,上不失神,下不誤世。

第三十二條

  凡吾門學人,不准讀非聖之書,不准無用之學。明體者,當以金剛經、清靜經、大學、中庸、讀熟講通,自能於性命心源有益。達用者,當熟讀易經、河、洛;明卦爻之吉凶,知陰陽之消長,識五行之生剋,達奇正之變化,曉休咎之趨避,然後方有經濟,至於禮樂,政刑、諸子百家;十三經、二十一史、天文、地理之浩繁;各隨其材學,不求其多,當求其精;那怕千著會,只怕一著熟。

三十三條

  諸家丹經,惟參同契,悟真篇,與一氣之流行,日月之盈虧,頗有見解 。而吾之三易深源、一貫探源,已賅括其義過之。如欲看來亦可,如欲不看亦可。其男女、龍虎、鉛汞、鼎爐、火藥之寓言;淺見者,多妄憶錯會,流入旁門。吾人既得末後一著,最上一乘之法;三教聖經,足可證驗。諸般丹經法不可用也。

第三十四條

  丹經所言,九轉金丹者,因先天之乾坤,變後天之坎離,取坎中之陽, 陽為九,故曰:「九轉」。九轉即是還陽補離成乾,則曰「金」。日月會合,煉作混元一氣則為「丹」。故先天以乾坤,為性命。其曰:龍虎者,因先天之「離」居東,為青龍。天之「離」居南,為赤龍。先天之「坎」居西,為白虎。後天之「坎」居北,為黑虎。坎為中男,為嬰兒。離為中女,曰奼女。意能運使,曰黃婆。此東三,南二,中近五,之三家也。究其所以,不過以離坤為性,坎氣為命,神氣合一,即是性命雙修。儒家以凝神息命為入手,是修上一關,帶起下二關,無為唯近路也。道家以積精息念為入手,是修下一關,透出上二關,有為之遠路也。此為真水、真火九轉金丹,九轉還陽丹,九轉紫金丹,龍虎大丹,太乙還丹之真訣也。神為火,企為藥,陽升為「活子」。烹煉有地,採取有時,為「候」。小周天,本於日月盈虧。大周天,本於一氣之流行。日月象也,流行氣也,象為質性,氣為氣性,總是「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性即理之性,成陽降衷之性,人生而靜之性,證之中庸無聲無臭之天 。金剛經離一切相之佛性。清靜經空無所空之性。 故末後之道,悉本於三教聖經為入手,達乎理天,氣天為了手,方可以盡人合天,優入聖域。而後窮理盡性,窮神知化,大化聖神之造詣,次第,方可腳踏實地,為三教嫡派,萬世之標準也。

三十五條

  道本一理,原無二教,因為人生之氣質有清有濁,根有利鈍,見有高下 ,識有明暗,學有深淺,師有真假,而三乘之法,正旁之別分矣。教者初見之時,當現身說法,彼以丹經入者,當與談真性命,真火藥,及降龍有法, 伏虎有術,築基煉己,溫養沐浴,脫胎神化有訣。講透一切,然後闢破一切,掃去一切,漸漸引入真如佛性,彼方心服口服。如不談彼之所有,彼滿腹意見,反以我道為不通也。

第三十六條

  此深入佛海者,不可與之談有為之法,有象之法。若談有為,彼曰:「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與之談有象,彼曰:「凡所有象,皆是虛妄。」必與之談「西來大意」,「音前薦取,語後當承;說話當人」,此三義,與之講明:過、現、未來,一合理相,真如佛性;自爾豎窮三界,橫亙十方,而超出威音那畔;為永劫常存,永不退轉之金剛體、般若性、菩提子、無上正等正覺之正法。知法相無相,妙無不無,卻有實在;方可高不入於頑空,下不流為執相。擔荷正法,大振宗風,而為通宗合教,辭理兼優,隨方演教,無量渡人,天人師表,大覺法王。再為之講明:「六字真言」,及「觀音」之大用,「常」「變」方可以渡佛門高僧。

三十七條

  學人當知,道本無名,強名曰「道」。法本無為,強名曰「修」。金剛經曰:「無法可說,是名說法。法尚應拾,何況非法。無法可得,名阿羅漢。無行可行,名須萻菩提。一切聖賢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佛法離一切相,不得真傳者,多入頑空而不達應作如觀之作用,一合理相之實體,無上正等正覺之究竟。故吾傳道,先指明真如佛性,諸法空相;通天徹地,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之實理。此「理」,人之本有,現現成成,因拘於氣稟,蔽於物慾,迷真逐妄,背覺合塵,忘其固有,流浪生死。故教以有事戒淫念,無事戒雜念之法;二念淨盡則神合虛空,超出三界外,不囿五行中,而為萬劫不壞之大覺金仙也。

第三十八條

  與時文之儒,無兼通博覽之學者;切不可與之談仙經、釋典,成仙、作 佛之語。蓋自昌黎闢佛毀老以來,後之儒者,皆不達三聖同源之理。其著書之說,動以異端,歸之佛、老致令注下猶龍,沈冤莫伸;西山聖人,曲高和寡。更見緇衣、黃冠之輩,愈趨愈下,鮮有達者;末後之世,三教皆然。欲與時儒接訪,必須先自「天命之謂性」之天,理、氣分清。先講氣天一貫,鑿開天度,闡明化源;則天根月窟之來往,神鬼屈伸之消息。即升降而推兩儀,由兩儀兩分四象、八卦、六十四卦、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之周轉。大化流行,上運星斗,下托大地,中貫萬類。「復」之一陽為奇,而參天之數生。「姤」之一陰為偶,而兩地之數顯。律、度、量、衡;河、洛、卦、爻。著策之數,莫不由此一本而分萬殊。氣之所布,即天之所在。氣無不在,即天無不在。陽氣上升,自子至午,一百八十二度有奇,由七日之復,而潛、現、乾、現、乾、躍、飛、亢之六龍有據矣。陰氣下降,自午至子,一百八十二度有奇,由履霜之漸,而姤、遯、否、觀、剝、坤之六卦有微矣。陽氣上升,乘氣而化者,則鳶幾戾天,鼠化為駕。陰氣下降,乘氣而化者,則魚躍於淵,雀化為蛤。一氣流行,充塞宇宙,謂之「天」。人生之時,囡地一聲,元氣入身,謂之「命」。主持形骸,謂之「性」。應酬萬變,謂之「心」。感於萬事,而生喜怒哀樂愛惡欲,謂之「情」。心之所之,謂之「志」。心之所憶,謂之「意」。飛潛動植,咸稟一氣而生,謂之「一貫」。大無不包,謂之「費」。細無不貫,謂之「隱」貫乎有象,謂之「顯」通乎有形,謂之「微」至真無宰,謂之「誠」塞滿乾坤,謂之「大」獨立不倚,謂之「中」因物付物,謂之「和」視之不見,聽之不聞,有感悉通,無求弗應,謂之「神」。陽生陰殺,萬物共由,謂之「道」學道而得於心,謂之「得」大而元會運世,次而春秋寒暑,再次而晦朔弦,以及子午卯西,都來一呼一吸,亦合用天造化。此箇消息,視得到,說得出;而格物窮理,內聖外王,明體達用,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賢人之能事畢矣!然此猶氣數之命,氣質之性,人心、識神之所自來;而非本然之性,降衷之性,人生而靜之性,性善之性,道心、元神之所自來。此道天人合一,顯微無間。「故君子之道,本諸身,微諸庶民,考諸三王而不謬,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方可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如天為性之所自出,則三教一天,萬物一天;天無二則無二;知此則三教歸一,萬法歸一,非虛語矣!故曰:「教不歸一,便非正教;法不歸一,即是邪法。」此造化之大體也。故聖人繼天立極,代天宣化。則制禮以節之,作樂以和之,刑以驅之,賞以引之,正以一之,學以教之,行以率之。格其非心,復其理性。窮神達化,盡人合天。此由愚希賢,賢希聖,聖希天之道也。此條可以度儒。

第三十九條

  奇技淫巧,聖王所禁;故公輸、墨翟之巧,不入聖賢之班。子貢見老者抱甕灌涯,子貢教以桔槔之法。老者曰:「吾聞有機事者,必有其心,則淳樸不完。」現今外洋機器非不輕巧,省人無限之力;而不知人生也,勞則思、思則善心生:逸則淫、淫則惡念生。最近江南電報,數遭雷打,可見奇巧之事,犯天之忌。吾等學人,總以禮義為干櫓。勤可補拙,儉可養廉,學可破愚,忠可教人,誠可通天,道可濟世;凡聖王所禁亦上天之禁。樸素渾堅,順天乘時;自可化斯世為唐虞,登斯民於仁壽。故奇技淫巧,概不准學。昔日蚩尤能造迷天大霧,終為黃帝之戳。黃巾能駕蓆靈難逃三義之擒。道可回天,邪不勝正,吾何畏彼哉?

第四十條

  學者當知,吾道乃發前聖未發之秘,補前賢未補之蘊。不但會通三教,而理天實超三教之上。不但包含萬法,而無極實為萬法之祖。道大莫容,曲高和寡。辦此道者,當存遯世不見而不悔之志。果能入於其道,自然天下化成。

第四十一條

  學人先讀易經,及皇極經世。於天地之始終,物類之變化。胸有成竹,方不為異說旁門所惑。

第四十二條

  學者必先將理天、氣天,講熟參透,方知理性、氣性之來由。天人一貫,洞會交連之的歸。成己成人,步步腳踏實地。方可作砥柱於中流,挽狂瀾於既倒。

第四十三條       學者必將九重天之三卦:知「乾」之純陽,則知恆星之行健,而氣盈有 其根矣。知「離」之中含一陰,則知日輪之次健。知「坎」卦之二陰一陽,則知月行最遲。行健者,一日繞地一週,而過一度。次健者,一日繞地一週,而不及恆星一度;歷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復會於初起之度,為氣盈。行遲者,每日不及恆星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故月輪天二十七日半,與天會。二十九日半,與日會,為朔虛。此三卦之分。蓋為天雖一氣流行,因高者輕清而行速;下者重濁而行遲,至地之坤,則不行矣。九重天與地之四正卦,分作十二爻者,千古曆法,未發之秘。十二爻則十二重天,而歲不差在其中矣。「曆法」一學門中之事,學者不可不知。

第四十四條

  靈光一點,為三教之宗。只恐下乘之人,見地不到。學者必先將,真寶、假寶、半真半假之寶、及真體、假體、半真半假之體、無極天路、太極天路、地獄路、常而不變之身、變而有常之身、及「南無觀世音菩薩」,及「明德」、「理性」講清,而學人自不疑惑矣!再講明:有事戒淫念之伏虎,無事戒雜念之降龍;三華自聚,五氣自朝之妙,講明行真,則人人盡成活佛矣!

第四十五條

  辦道各習一業,卜、筮、醫及地理、陽宅,皆可營身糊口,方能久住他 鄉。路遙識馬力,日久見人心,久而自明。若無一點生業,只靠兩盤費,如 何辦得過?故開道必須事有營身之計,方可有成。

第四十六條

  大丈夫,能屈能伸,真學問,無地不可。傅說舉於版築之間,膠膈行於 魚鹽之中。子胥乞食,太公賣卜,俱成將相之業。學人其各免之。

第四十七條

  學者知此事,乃了三聖未了之願,成諸佛未成之功。不比開荒之有名無 實。一人真則人人真,繼往聖,開來學;會群聖之大成,闢鴻濛之生面;挽 唐虞之盛世,登仁壽之直途。功蓋宇宙,名垂異域;光前裕後,香煙萬代; 道成天上,名留人間,在此一舉。

第四十八條

  此道乃開天、收天之大事,原始、返終之鉅典。成聖、成賢、成仙、成佛之真業。故自五百年前,上天定就腳冊;二百年前,捎書傳信;四十年開荒下種。捎書傳信之世,只留經卷,教人敲打唱唸,紙上尋道,而不傳道。 開荒下種,傳道而不傳真道。數十年來,使辦道之士,奔走天涯;傾家者、不知凡幾?廢命者、不知凡幾,徒流者、不知凡幾?遭毀受謗,吃齋熬口;捨恩割愛,不知流了多少眼淚?不知發了許多嗟嘆!盼明不明,已成不成,想收不收。九轉金丹,分明說的好聽,只是男子斬白虎,而白虎愈見狂猖;女子降赤龍,而赤龍仍然妖嬌;男不婚,女不嫁,功不成,名不就。前不歸村,後不歸店。學者見坎離功夫不成;各自鑽研,海底撈月,敲竹喚鱉,鼓琴引鳳,三十時辰,定黑鉛,愈行愈錯。又兼此處飛鸞,彼處通慧;這裡收圓,那裡赴會。哄的大地男女,腳不粘地,此祖彼祖,到頭來盡成畫餅。當今之世,旁門小道,異端邪說;較之楊朱、墨翟,為害尤深。此正修行人,行到「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吾今將三聖心法,直指真傳,與中庸之「率性」,大學之「明德」,金剛經之「一合理相」心印經之「三品一理」。繫辭傳之「窮理盡性以至於命」,下手之法,徹底澄清;能使見者成佛,得者成仙,修者成聖。格物窮理,如庖丁之解牛;辨事與非,若伯樂之相馬。人心、道心、辨得明,為修真下手之初程。理天、氣天、見得到 ,為成功了手之究竟。一貫真傳,有賢關、聖域之分;盡人合天,有理天、氣天之別。不易、變易、文易、徹羲皇未畫之前。無極、太極、皇極,推盤古未出之始。呼奇及偶通復姤,河洛不須龜龍?魂陽魄陰分老少,卦爻何勞蓍策?親親殺殺賢賢,制禮不自周公。一為律二為呂,作樂何必伶倫?禁未然、施已然,禮經乃律法之體。已定經、未定史,十三為世之一源。可則因,否則革,多損少益。賢守經,聖達權,創變守常。理無為,氣善惡,象則造作。理不易,氣變易,象則交易。理生氣,氣生象,子會開天。象還氣,氣還理,午會傳道。皇降帝、帝降王、王降伯、一本萬殊。伯變王、王變帝、帝變皇、萬殊一本。見得到、說得出、做得成,即是聖賢。看得破、解得脫、悟得徹,便成仙佛。導斷港、引絕河、同歸道海、功同神禹。掃異端、闢旁門、共造理天,業超亞聖。此收圓了意之大法也,哈哈笑、笑哈哈、四大部洲共一家。而四十八條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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