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發菩提心文講義錄要

省庵大師撰文
諦閑法師講述
范古農錄

省庵大師略傳

師諱實賢。字思齊。號省庵。常熟時氏子。世儒業幼出家。嚴習毘尼。尋入講筵。明性相之學。參念佛者是誰話。四閱月。忽然開悟。曰。我夢覺矣。自是機鋒迅利。才辯縱橫。晝覽藏經。晚持佛號。燃指於阿育王山佛前。發四十八大願。感舍利放光。作《勸發菩提心文》。激勵四眾。誦者多為涕下。於雍正十二年四月十四日面西寂然。送者麋至。忽開目曰。吾去即來。生死事大。各自淨心念佛可矣。合掌連稱佛名而逝。贊曰。

悲心廣大。菩提心文。四十八願。願力宏深。

行解真實。瑞應超倫。蓮宗一脈。賴以常存。

予茅靜遠居士書

省庵大師

前三月下旬,返自四明,過訪居士。適遇他出,悵然而去,尋歸回龍。玆又一月餘矣,因數子相勸,欲講《法華》,特到杭請經,因得致書于足下。居士造橋事畢,可謂莫大之功。然居士之心,好善無倦,一善甫完,復作一善。美則美矣,其如生死大事何。苟不以生死大事為急,而孳孳為善。所作善事如須彌山,皆生死業緣,有何了日。善事彌多,生死彌廣,一念愛心,萬劫纏縛,可不懼耶。居士世間公案,久已參透。西方淨業,久已修習。然而生死心不切,家緣撇不下,人情謝不去,念佛心不專。何也。將名根不斷耶,抑愛念牽纏耶。于此二者,宜加審察。苟不把家緣世事,一刀斬斷,六字洪名,盡力提起,欲望娑婆之脫,安養之生,難矣。不生安養而欲脫生死,不脫生死而欲免墮落,抑又難矣。縱一生兩生不失人身,濟得甚麼事。嗟乎,居士慧心如此明利,家緣如此豐足,賢嗣如此賢能,事事適意,尚不能放下萬緣,一心念佛。為天負人耶,為人負天耶。不以念佛為急,而以世間小善為急,不以生死大事為先,而以人天福報為先,是不知先後也。居士雖不求福,而常作福,雖欲出生死,而反入生死。皆由不知所緩在彼,所急在此,致使北轅適越,卻步求前也。居士今日要務,惟當謝絕人事,一心念佛,加以齋戒二字尤為盡美。大抵西方佛國,非悠悠散善所能致,萬劫生死,非因循怠惰所能脫。無常迅速,旦暮即至,安得不為之早辦耶。衲所知者甚寡。知識之中,求可以語此事者尤寡,捨居士一人,而深以期望者誰哉。倘不以人廢言,幸加努力。若曰,吾不能也,則亦無可奈何矣。

謹按。修淨土者,非不需作諸功德事(《無量壽經》謂念佛而廣修功德者為上品,不修功德者為下品)。惟當以無所住心,隨緣而為之耳。若不專心念佛,而惟孳孳專以世間小善為急,人天福報為先,是大不可。

勸發菩提心文

不肖,愚下凡夫僧實賢,泣血稽顙,哀告現前大眾,及當世淨信男女等,惟願慈悲,少加聽察。嘗聞入道要門,發心為首;修行急務,立願居先。願立則眾生可度,心發則佛道堪成。苟不發廣大心,立堅固願,則縱經塵劫,依然還在輪迴;雖有修行,總是徒勞辛苦,故華嚴經云:『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法,是名魔業』。忘失尚爾,況未發乎?故知欲學如來乘,必先具發菩薩願,不可緩也。

然心願差別,其相乃多;若不指陳,如何趨向?今為大眾略而言之。相有其八:所謂邪正真偽大小偏圓是也。云何名為邪正真偽大小偏圓耶?世有行人,一向修行,不究自心,但知外務:或求利養,或好名聞,或貪現世欲樂,或望未來果報。如是發心,名之為邪。既不求利養名聞,又不貪欲樂果報,唯為生死,為菩提。如是發心,名之為正。念念上求佛道,心心下化眾生。聞佛道長遠,不生退怯;觀眾生難度,不生厭倦。如登萬仞之山,必窮其頂;如上九層之塔,必造其顛。如是發心,名之為真。有罪不懺,有過不除,內濁外清,始勤終怠。雖有好心,多為名利之所夾雜;雖有善法,復為罪業之所染污。如是發心,名之為偽。眾生界盡,我願方盡;菩提道成,我願方成。如是發心,名之為大。觀三界如牢獄,視生死如怨家;但期自度,不欲度人。如是發心,名之為小。若於心外見有眾生,及以佛道,願度願成;功勛不忘,知見不泯。如是發心,名之為偏。若知自性是眾生,故願度脫。自性是佛道,故願成就。不見一法,離心別有;以虛空之心,發虛空之願,行虛空之行,證虛空之果,亦無虛空之相可得。如是發心,名之為圓。知此八種差別,則知審察;知審察,則知去取;知去取,則可發心。云何審察?謂我所發心,於此八中,為邪、為正?為真、為偽?為大、為小?為偏、為圓?云何去取?所謂去邪、去偽、去小、去偏,取正、取真、取大、取圓;如此發心,方得名為真正發菩提心也。

此菩提心,諸善中王;必有因緣,方得發起。今言因緣,略有十種。何等為十?一者念佛重恩故。二者念父母恩故。三者念師長恩故。四者念施主恩故。五者念眾生恩故。六者念生死苦故。七者尊重己靈故。八者懺悔業障故。九者求生淨土故。十者為念正法得久住故。

云何念佛重恩?謂我釋迦如來最初發心,為我等故,行菩薩道,經無量劫,備受諸苦。我造業時,佛則哀憐,方便教化;而我愚癡,不知信受。我墮地獄,佛復悲痛,欲代我苦;而我業重,不能救拔。我生人道,佛以方便,令種善根,世世生生,隨逐於我,心無暫捨。佛初出世,我尚沈淪;今得人身,佛已滅度。何罪而生末法?何福而預出家?何障而不見金身?何幸而躬逢舍利?如是思惟,向使不種善根,何以得聞佛法?不聞佛法,焉知常受佛恩?此恩此德,丘山難喻。自非發廣大心,行菩薩道,建立佛法,救度眾生;縱使粉身碎骨,豈能酬答?是為發菩提心第一因緣也。

云何念父母恩?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十月三年,懷胎乳哺;推乾去濕,嚥苦吐甘,才得成人。指望紹繼門風,供承祭祀。今我等既已出家,濫稱釋子,忝號沙門。甘旨不供,祭掃不給;生不能養其口體,死不能導其神靈。於世間則為大損,於出世又無實益;兩途既失,重罪難逃。如是思惟,惟有百劫千生,常行佛道;十方三世,普度眾生。則不惟一生父母,生生父母,俱蒙拔濟;不惟一人父母,人人父母,盡可超升。是為發菩提心第二因緣也。

云何念師長恩?父母雖能生育我身,若無世間師長,則不知禮義;若無出世師長,則不解佛法。不知禮義,則同於異類;不解佛法,則何異俗人?今我等粗知禮義,略解佛法,袈裟被體,戒品沾身;此之重恩,從師長得。若求小果,僅能自利;今為大乘,普願利人,則世出世間二種師長,俱蒙利益。是為發菩提心第三因緣也。

云何念施主恩?謂我等今者,日用所資,並非己有。二時粥飯,四季衣裳,疾病所需,身口所費,此皆出自他力,將為我用。彼則竭力躬耕,尚難餬口;我則安坐受食,猶不稱心。彼則紡織不已,猶自艱難;我則安服有餘,甯知愛惜?彼則蓽門蓬戶,擾攘終身;我則廣宇閒庭,悠游卒歲。以彼勞而供我逸,於心安乎?將他利而潤己身,於理順乎?自非悲智雙運,福慧二嚴,檀信沾恩,眾生受賜,則粒米寸絲,酬償有分,惡報難逃。是為發菩提心第四因緣也。

云何念眾生恩?謂我與眾生,從曠劫來,世世生生,互為父母,彼此有恩。今雖隔世昏迷,互不相識;以理推之,豈無報效?今之披毛帶角,安知非昔為其子乎?今之蝡動蜎飛,安知不曾為我父乎?每見幼離父母,長而容貌都忘;何況宿世親緣,今則張王難記。彼其號呼於地獄之下,宛轉於餓鬼之中,苦痛誰知?饑虛安訴?我雖不見不聞,彼必求拯求濟。非經不能陳此事,非佛不能道此言;彼邪見人,何足以知此?是故菩薩觀於螻蟻,皆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常思利益,念報其恩。是為發菩提心第五因緣也。

云何念生死苦?謂我與眾生,從曠劫來,常在生死,未得解脫。人間天上,此界他方,出沒萬端,升沈片刻。俄焉而天,俄焉而人,俄焉而地獄、畜生、餓鬼。黑門朝出而暮還,鐵窟暫離而又入。登刀山也,則舉體無完膚;攀劍樹也,則方寸皆割裂。熱鐵不除饑,吞之則肝腸盡爛;烊銅難療渴,飲之則骨肉都糜。利鋸解之,則斷而復續;巧風吹之,則死已還生。猛火城中,忍聽叫嗥之慘;煎熬盤裏,但聞苦痛之聲。冰凍始凝,則狀似青蓮蕊結;血肉既裂,則身如紅藕華開。一夜死生,地下每經萬遍;一朝苦痛,人間已過百年。頻煩獄卒疲勞,誰信閻翁教誡?受時知苦,雖悔恨以何追?脫已還忘,其作業也如故!鞭驢出血,誰知吾母之悲?牽豕就屠,焉識乃翁之痛?食其子而不知,文王尚爾;啖其親而未識,凡類皆然!當年恩愛,今作怨家;昔日寇仇,今成骨肉。昔為母而今為婦,舊是翁而新作夫。宿命知之,則可羞可恥;天眼視之,則可笑可憐。糞穢叢中,十月包藏難過;膿血道裏,一時倒下可憐。少也何知,東西莫辨;長而有識,貪欲便生。須臾而老病相尋,迅速而無常又至。風火交煎,神識於中潰亂;精血既竭,皮肉自外乾枯。無一毛而不被鍼鑽,有一竅而皆從刀割。龜之將烹,其脫殼也猶易;神之欲謝,其去體也倍難。心無常主,類商賈而處處奔馳;身無定形,似房屋而頻頻遷徙。大千塵點,難窮往返之身;四海波濤,孰計別離之淚?峨峨積骨,過彼崇山;莽莽橫屍,多於大地!向使不聞佛語,此事誰見誰聞?未睹佛經,此理焉知焉覺?其或依前貪戀,仍舊癡迷;祇恐萬劫千生,一錯百錯。人身難得而易失,良時易往而難追。道路冥冥,別離長久;三途惡報,還自受之。痛不可言,誰當相代?興言及此,能不寒心?是故宜應斷生死流,出愛欲海;自他兼濟,彼岸同登。曠劫殊勛,在此一舉。是為發菩提心第六因緣也。

云何尊重己靈?謂我現前一心,直下與釋迦如來無二無別;云何世尊無量劫來早成正覺,而我等昏迷顛倒,尚做凡夫?又,佛世尊則具有無量神通智慧,功德莊嚴;而我等則但有無量業繫煩惱,生死纏縛。心性是一,迷悟天淵;靜言思之,豈不可恥?譬如無價寶珠,沒在淤泥;視同瓦礫,不加愛重。是故宜應以無量善法,對治煩惱。修德有功,則性德方顯;如珠被濯,懸在高幢。洞達光明,映蔽一切;可謂不孤佛化,不負己靈。是為發菩提心第七因緣也。

云何懺悔業障?經言:犯一吉羅,如四天王壽五百歲,墮泥犁中。吉羅小罪,尚獲此報;何況重罪,其報難言!今我等日用之中,一舉一動,恆違戒律;一餐一水,頻犯尸羅。一日所犯,亦應無量;何況終身歷劫,所起之罪,更不可言矣。且以五戒言之,十人九犯,少露多藏。五戒名為優婆塞戒,尚不具足;何況沙彌、比丘、菩薩等戒,又不必言矣。問其名,則曰我比丘也;問其實,則尚不足為優婆塞也,豈不可愧哉!當知佛戒不受則已,受則不可毀犯;不犯則已,犯則終必墮落。若非自愍愍他,自傷傷他,身口併切,聲淚俱下,普與眾生,求哀懺悔,則千生萬劫,惡報難逃。是為發菩提心第八因緣也。

云何求生淨土?謂在此土修行,其進道也難;彼土往生,其成佛也易。易故一生可致,難故累劫未成。是以往聖前賢,人人趣向;千經萬論,處處指歸。末世修行,無越於此。然經稱少善不生,多福乃致。言多福,則莫若執持名號;言多善,則莫若發廣大心。是以暫持聖號,勝於布施百年;一發大心,超過修行歷劫。蓋念佛本期作佛;大心不發,則雖念奚為?發心原為修行;淨土不生,則雖發易退。是則下菩提種,耕以念佛之犁。道果自然增長;乘大願船,入於淨土之海,西方決定往生。是為發菩提心第九因緣也。

云何令正法久住?謂我世尊,無量劫來,為我等故,修菩提道,難行能行,難忍能忍,因圓果滿。遂致成佛。既成佛已,化緣周訖,入於涅槃。正法像法,皆已滅盡;僅存末法,有教無人。邪正不分,是非莫辨;競爭人我,盡逐利名。舉目滔滔,天下皆是。不知佛是何人?法是何義?僧是何名?衰殘至此,殆不忍言;每一思及,不覺淚下!我為佛子,不能報恩。內無益於己,外無益於人;生無益於時,死無益於後。天雖高,不能覆我;地雖厚,不能載我。極重罪人,非我而誰?由是痛不可忍,計無所出。頓忘鄙陋,忽發大心;雖不能挽回末運於此時,決當圖護持正法於來世。是故偕諸善友,同到道場;述為懺摩,建茲法會。發四十八之大願,願願度生;期百千劫之深心,心心作佛。從於今日,盡未來際;畢此一形,誓歸安養。既登九品,回入娑婆;俾得佛日重輝,法門再闡。僧海澄清於此界,人民被化於東方;劫運為之更延,正法得以久住。此則區區真實苦心。是為發菩提心第十因緣也。

如是十緣備識,八法周知,則趣向有門,開發有地;相與得此人身,居於華夏。六根無恙,四大輕安;具有信心,幸無魔障。況今我等,又得出家,又受具戒,又遇道場,又聞佛法,又瞻舍利,又修懺法,又值善友,又具勝緣;不於今日發此大心,更待何日?惟願大眾,愍我愚誠,憐我苦志;同立此願,同發是心。未發者今發,已發者增長;已增長者,今令相續。勿畏難而退怯,勿視易而輕浮;勿欲速而不久長,勿懈怠而無勇猛。勿委靡而不振起,勿因循而更期待;勿因愚鈍而一向無心,勿以根淺而自鄙無分。譬諸種樹,種久則根淺而日深;又如磨刀,磨久則刀鈍而成利。豈可因淺勿種,任其自枯?因鈍弗磨,置之無用?又,若以修行為苦,則不知懈怠尤苦。修行則勤勞暫時,安樂永劫;懈怠則偷安一世,受苦多生。況乎以淨土為舟航,則何愁退轉?又得無生為忍力,則何慮艱難?當知地獄罪人,尚發菩提於住劫;豈可人倫佛子,不立大願於今生?無始昏迷,往者既不可諫;而今覺悟,將來猶尚可追。然迷而未悟,固可哀憐;苟知而不行,尤為痛惜。若懼地獄之苦,則精進自生;若念無常之速,則懈怠不起。又須以佛法為鞭策,菩友為提攜;造次弗離,終身依賴,則無退失之虞矣。勿言一念輕微,勿謂虛願無益;心真則事實,願廣則行深。虛空非大,心王為大;金剛非堅,願力最堅。大眾誠能不棄我語,則菩提眷屬,從此聯姻;蓮社宗盟,自今締好。所願同生淨土,同見彌陀,同化眾生,同成正覺;則安知未來三十二相,百福莊嚴,不從今日發心立願而始也。願與大眾共勉之。幸甚幸甚!

重印勸發菩提心文講義錄要序

夫菩提心。為大乘諸法之綱。《華嚴》首示其要。龍樹諸賢。復作論以暢其義。學者豈可剎那怠忽之哉。惟經言玄微。論文古奧。都非易入。每有望洋興歎之感。清代初葉。淨宗十一祖省庵公。於四明育王禮塔。感舍利放光。因撰勸發斯心之文。合世出世法。深入顯出。撮要行簡。字字血淚。堪以時習矣。然佛法教相。仍非初機能明。迨民國天台承教嫡嗣。諦老大師出。讀而識其精曰。此文非經非律非論。而經律論無不盡攝。爰作講義以宣之。其規全用註經之式。首開五重玄義。次以序與正宗流通三分圓結。可謂崇之極尊之備也。亦可為火桐而遇伯喈。俞琴而逢鍾期矣。是不獨有助於斯文。且能使學者三根普被。讀之如中流風帆。瞬息千里。快何如之。憶及印祖曾推蕅益九祖所著之《彌陀要解》云。雖古佛再世。不逾是耳。予亦贊諦師撰斯講義。堪與《要解》抗衡。等於南極北斗。雙耀乎中天也。昔大陸緇素。多能誦維。政府狩臺以後。則罕見焉。予蒞臺學講諸經。三十年後。及於《華嚴》。有蓮友黃月蘭、賴道慧二氏。嘗讀諦師斯撰。深感衷曲。詢曰。盍不宏斯文耶。曰。須待時機。又曰。我輩擬同出資。請先印此流通。俾眾暇日參考。不亦善乎!姑應之。慮無善本。逾歲。得香港鉛印者。字雖略大。猶不免魯魚亥豕。未敢率爾依之。繼再搜索他種。煩簡生輝雄校勘。字行紙葉。俱易舊型。曠廢時日。致遲遲也。於戲。時有興替。事有因緣。今非末法時期乎。不曰有教無行乎。果能手各一冊。讀斯文。信斯言。發心受持。而時不曰末法。教不曰無行。是福慧在己。解脫由心已也。曩曾允為作序。茲踐約。隨喜助勸。

中華民國歲次庚申仲秋稷門李炳南謹識

古人有三不朽,一曰立德,次曰立功,三曰立言。然則世之立德者,未必立言立功;立功者,未必立德立言;而立言者,亦未必立功立德。唯我大師兼而有之。夫乘戒俱急。止觀圓融,勤苦自處,慈憫待人,立德也。興建伽藍,樹立學社,培植後進,衛教弘法,立功也。法嗣天台,行修淨土,疏經流佈,昭示因果,立言也。誠以大師乃智者嫡傳,靈峰嗣嚮,法門龍象,近世耆德。曩年弘化南北,海宇欽崇,凡當時知名之士,莫不以歸依座下為榮。素以住持正法,淨化人間為己任。宣統二年,嘗首創南京僧師範學校,開中國僧教育之新紀元。晚年,駐錫甯波觀宗寺,本其弘教利生,淑世救民之悲願,闡揚圓頓教觀,兼修念佛法門。並創設弘法研究社,作育僧材。一時法事興騰,人才蔚起;如仁山、常惺、寶靜、靜修、顯蔭、顯慈、妙真、妙柔、根慧、授松、道根等諸尊宿,皆社內學員,俟後分在各地,振錫豎拂,演教弘宗。繇是不特中興天台一宗,而中國佛教之墜緒,實賴以重纘。大師博通三藏,兼諳世典;於無生中現生,於無滅中示滅。其住世時,恒以三業說法。蓋舉無踰範,止必中節,有威可敬,有儀可法,是身業說法也。三昧辯才,樂說無礙,曲引眾生,離苦得樂,是口業說法也。妙義內蘊,輝光外現,徹法底源,應萬物而無窮,是意業說法也。然雖曲逗凡情,應機施教;而猶恐根器不一,攝機未普。故又權作註疏,俾令易入。所撰各種,或單行流通,或見諸報章。時日不居,深恐散佚。倓虛忝列門墻,獲受法乳。思欲續佛心燈,傳師慧業,從事結集遺著,共蒐得一百餘萬言。就中斟酌去取,編訂校勘,列為四編。計第一編經釋共四冊:有《普門品講義》、《普賢行願品輯要疏》、《普賢十大願王別釋》、《圓覺經講義附親聞記》、《觀經疏鈔演義》、《大佛頂首楞嚴經序指味疏》。第二編觀釋共兩冊,全部印《大乘止觀述記》。第三編論釋全一冊:有《念佛三昧寶王論義疏》、《教觀綱宗講錄》、《始終心要解略鈔》、《省庵勤發菩提心文講義錄要》。第四編懺釋共三冊:有《梁皇懺隨聞錄》、《水懺申義疏》。以上所列,共裝十巨冊。然以卷帙繁重,流通不便;為欲適應讀者方便起見,將所蒐各種,分訂散裝單行本,由華南學佛院次第印行。是大師色相雖邈,法身永存。不僅立言之旨不朽,而亦功垂後世,德澤流長,使後之仰慕大師者,得有所矜式矣。

佛曆二九七九年農曆辛卯八月中秋節日 虛敘於香港新界荃灣弘法精舍華南學佛院

釋題

甲一 釋文題

乙一 文之由來

此一篇文,是淨土大德,省庵法師所作。師在阿育王寺,供養釋迦如來真身寶塔,發起兩種感想:其一為:不生佛世,不見真佛,自悲悲人。其二為:猶得讀經典,猶得見真身舍利(靈骨),自慶慶人。於涅槃紀念日,作供舍利大會;發四十八大願,作此文以勸人發心。詳見省庵法師語錄。

乙二 文之價值

此文是祖師所作,名雖非經、非律、非論,而經律論三藏無不攝在其中。勸人發佛果之因心,為顯法身續慧命之關鍵;實可當作經讀,當作律看,當作論研究。故今講此文,即當作講經、講律、講論也。

乙三 文題之分釋

勸發菩提心文為文題,古杭梵天寺沙門實賢撰為人題。

乙四 通別能所

此題有通別二分,文之一字是通題,勸發菩提心五字是別題。又有三重能所:(一)文為能詮,勸發菩提心為所詮。(二)祖師是能勸人,大眾是所勸人。(三)發是能發,菩提心是所發。

乙五 五玄略釋

五重玄義,為就一經題開出幽微難見,深有所以之旨也。天台宗祖師釋經之遺規如此。五重者:一、釋名,二、顯體,三、明宗,四、論用,五、教相。

丙一 釋名

此題以單法立名。一切經題可分七種:單人,單法,單喻,人法,人喻,法喻,及人法喻也。此題「勸發菩提心」都是法,無人,無喻,故曰單法。

所言法者,有性法,有修法。此菩提心為性法(性德本具),勸發為修法(修德所顯)。

心即我人日常思慮之心,此可為善、可為惡;成佛亦此心,做人亦此心,地獄亦此心。菩提此云覺道,亦即是心。然前心是妄心,此是真心;但妄者全真成妄,真者全妄即真也。此有三義:一、真性,二、實智,三、方便。

真性菩提者,即我人現前一念心性,上至諸佛,下至地獄,十法界眾生,無不具足。是自性本具的如如理,又名本覺。不假造作,離諸虛妄,故曰真性菩提。

實智菩提者,依如如理,起如如智。又名始覺,如我人發起好心聽經,皆是始覺之智。此智即是意識相應之慧心所,用此慧心所,照本覺理,如實了知,故名實智菩提也。

方便菩提者,用此菩提心,行菩薩道,鑒機說法,種種設施,度脫眾生,是為方便菩提也。

心字是凡夫心;菩提是佛之妙心,即是聖心。今合言之者,欲人即凡心見聖心,依本智求佛智故。何以能爾?發字其要矣!菩提心無人不具,凡聖平等,生佛體一之法,無論智愚賢不肖皆具。既然皆具,何以不同諸佛?即無此發字耳。

發者,心本無生,仗境方起;如世間順逆境界,能令善惡心生。今發菩提心,亦須緣境。約而言之,有其四種:(一)外見佛,內觀身,自慚奮勉故。(二)憫念眾生同己,欲化淨故。(三)觀佛相好功德,因喜樂故。(四)最勝佛果,非不可得,因勤求故。

勸者,勸勉也。文中舉十種因緣,皆是勸勉之詞,觀文可知,不煩歷舉。

別題四義已釋,今通題「文」字。文者,文章也;積名成句,積句成章。

丙二 顯體

此文以真性為體。虛明洞澈,湛寂常恒,寂照不二之體,不但三藏十二部一切經典皆以為體;即山河大地虛空,莫不以此為體也。

丙三 明宗

此文以慈悲為宗。既發菩提心後,慈悲之心自然能生。與樂曰慈,拔苦曰悲。

丙四 論用

此文以與樂拔苦為用。以慈悲之心,觀於四諦,發四宏誓願,不外慈悲二用。

丙五 教相

此文以方等生酥為教相。佛一代時教,有華嚴、阿含、方等、般若,及法華涅槃五時,喻以乳、酪、生酥、熟酥、醍醐五味。此文屬第三時者,以非餘四時所攝也。既是第三時,則大乘教法矣。

前講文題,次講人題。

甲二 釋人題

古杭梵天寺沙門實賢撰

撰即作也。實賢,祖師之法名。賢者,望上非聖,望下非愚也。實本是行輩,但亦可作義解。祖師字思齊,能實踐賢位,不徒空懸思想而已。祖師四十九歲生西,上品上生,且是西方聖人,名曰實賢,不亦宜哉。

沙門,此云勤息,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言,非世俗人也。

古杭即今杭州。梵天寺在鳳山門外,宋時開山,明代中興。祖師在清雍正時住持此寺,掩關寸香齋,課佛十萬聲。師生於康熙二十四年八月初八日,於雍正十一年二月十四日生西。

釋文

此文甚長,先分三大科,如諸經之三分。序分從文初至「方得名為真正發菩提心也」,正宗分從「此菩提心諸善中王」至「是為發菩提心第十因緣也」,流通分從「如是十緣備識」至文終。

甲一 緒論—序分

序有通別。但經有通序者,以從西土來,故有通序以為證信。此文乃東土所作,無人不信,故無通序,但有別序。別序又名發起序。序分二科:

乙一 總標心願為修行之先容

不肖,愚下凡夫僧實賢,泣血稽顙,哀告現前大眾,及當世淨信男女等,惟願慈悲,少加聽察。嘗聞入道要門,發心為首;修行急務,立願居先。願立則眾生可度,心發則佛道堪成。苟不發廣大心,立堅固願,則縱經塵劫,依然還在輪迴;雖有修行,總是徒勞辛苦,故華嚴經云:『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法,是名魔業』。忘失尚爾,況未發乎?故知欲學如來乘,必先具發菩薩願,不可緩也。

此文即為第一總標心願為修行之先容的一科。

不肖二字,表非聖賢,祖師之謙詞也。因此文普勸天下人,老幼男女尊卑,俱可發心,語氣未可一概。況當時在會,僧俗男女,或為菩薩影響,或為乘願再來,為眾生之導師,均未可知,故不敢自高而稱不肖也。

愚下凡夫者:愚言愚昧,下為下根;凡夫言泛泛庸流,謙卑之極也。

僧者:和合眾也。此是祖師自信語。所言和者,身和可同居,口和可同語,意和可同悅。

泣血稽顙者:此文以眾生流浪生死,無有了期;祖師勸人發心,了脫生死。悲眾生苦,至於哭泣;想心之切,淚如血下!祖師以至誠懇切之心,要求眾生發心。正如常不輕菩薩,逢人禮拜祝願,汝等皆當作佛;故曰稽顙。稽顙者,頭頂禮拜也。

哀告現前大眾者:欲表哀心,故以哀悲之聲稟告也。現前大眾,即現在目前之聽眾;非過去非未來,故曰現前。

當世淨信男女等,指當時涅槃會上之大眾也。明知此文定能各處宣傳,故曰當世,即當爾之世也。或流傳未來,亦可云當世,所謂當來之世也。信為道源功德母,有此信心,方能研究此文;從此發心,從此立行矣。無妄想雜念,清淨之一念,方能真實相信。

唯願慈悲者:唯者,唯一之心也。願者,心中之所發也。以唯一之心,發此一願。望現前大眾要提起精神,聽祖師下文一番勸告。

少加聽察者:知現前大眾,多是有事之人,並非空閒;而文語甚長,欲大眾少加留意,故曰少加。察者,善思念之之義。聽而不察,謂之徒聽。聽是聞慧,察是思慧;思已方可起修。聞但得福,思可得慧。

嘗聞入道要門四句:嘗聞,表非自說,曾聽諸佛典也。菩提妙道之門,應當要入;否則長此沉淪,無有終際。若不發心,裹足不行;若能發心,即路遠亦所不畏。修行差別甚多,如修淨土行,修世間善行,修出世戒定慧之行。

立願下:立願者,如釋迦佛立四宏誓願,故能成就無上菩提。觀世音十二大願,故能行菩薩道。普賢十大行願,故能成就如來功德。阿彌陀佛四十八願,能成極樂世界。

四宏誓願者: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心發則要門開。菩提是佛之法,佛是菩提之人。佛為能證,菩提為所證。

廣大心者:眾生向來認錯了心。不知我們之真心,豎窮三際,橫遍十方;既要你發心,是發此廣大心也。眾生無邊,我要度他,即是廣大心。以一切眾生,皆我心內之眾生;如能發心度彼,無一不度矣。心之所期曰願,願之要制曰誓。初發心者,中途每多退失。故有頌曰:魚子菴羅果,菩薩初發心;三時因中多,及其結果少。故須要制。如經偈云:假使鐵輪頂上旋,終不退失菩提心。若但發露水道心,修小小行門,安能了脫生死?生死循環,升沉往復,如輪之轉,故曰輪迴。小福生天,福盡還墮;生人富貴,壽盡隨失。故云徒勞辛苦也。

《華嚴經》至況未發乎者,此引華嚴作證。《華嚴經》者,釋迦佛初成正覺,稱法界性,演此大法,為經中之王。有一菩薩,往昔遇佛,已發菩提心;後在世間,修行菩薩道,將前所發心,忘卻不知。不憶曰忘,心中忘記曰失。魔王因中亦修十善及未到地定,不發大心,故報生欲界天頂,取他變化,自在享用;故以欲界一切快樂為己快樂,欲界眾生,皆其眷屬也。

不用菩提心,即用生滅心;生滅心是有為之法。縱生天上,未出魔眷,故曰魔業。今之修行,依淨土一宗,發願求生西方;而不發菩提心,亦屬不是。或問求生西方之願,與菩提心如何分別?答曰:亦一亦二。何以故?如有人念佛精進,願頭懇切,決定生西;此乃西方之願,非菩提心。若自己願生西方,又願人人同生,即是菩提心也。有此菩提心,生西亦是上品上生;若不發菩提心,但願生西,不過中品中生也。最要!最要!須切記之。

故知欲學如來乘三句:菩提妙道,即是最上乘如來乘。《法華經》喻為大白牛車,非同小乘聲聞緣覺之羊鹿車,及權乘菩薩之水牛車所可比,故曰最上乘也。具足發願者,發四宏誓願。此四宏願,即是廣度眾生之願,故曰眾生無邊誓願度。廣度不易,煩惱不斷,不能度生,故次曰煩惱無盡誓願斷。欲斷煩惱,須學法門,故曰法門無量誓願學。上三願已發而缺成佛一願,則無目的,故又須發成佛之願。此為具足發願也。

乙二 別辨心願為立行之標準

然心願差別,其相乃多;若不指陳,如何趨向?今為大眾略而言之。相有其八:所謂邪正真偽大小偏圓是也。云何名為邪正真偽大小偏圓耶?世有行人,一向修行,不究自心,但知外務:或求利養,或好名聞,或貪現世欲樂,或望未來果報。如是發心,名之為邪。既不求利養名聞,又不貪欲樂果報,唯為生死,為菩提。如是發心,名之為正。念念上求佛道,心心下化眾生。聞佛道長遠,不生退怯;觀眾生難度,不生厭倦。如登萬仞之山,必窮其頂;如上九層之塔,必造其顛。如是發心,名之為真。有罪不懺,有過不除,內濁外清,始勤終怠。雖有好心,多為名利之所夾雜;雖有善法,復為罪業之所染污。如是發心,名之為偽。眾生界盡,我願方盡;菩提道成,我願方成。如是發心,名之為大。觀三界如牢獄,視生死如怨家;但期自度,不欲度人。如是發心,名之為小。若於心外見有眾生,及以佛道,願度願成;功勛不忘,知見不泯。如是發心,名之為偏。若知自性是眾生,故願度脫。自性是佛道,故願成就。不見一法,離心別有;以虛空之心,發虛空之願,行虛空之行,證虛空之果,亦無虛空之相可得。如是發心,名之為圓。知此八種差別,則知審察;知審察,則知去取;知去取,則可發心。云何審察?謂我所發心,於此八中,為邪、為正?為真、為偽?為大、為小?為偏、為圓?云何去取?所謂去邪、去偽、去小、去偏,取正、取真、取大、取圓;如此發心,方得名為真正發菩提心也。

此為別辨心願為立行之標準之一段文也。

發心、立願兩者,不可不辨。如遇良師善友,則發心立願甚好;若遇邪師惡友,教你發心立願,甚為危險。凡夫亦能發心立願,但須明眼人點示,方可於多途之中,識得正途。今省庵法師是一個大善知識,故能分別指示,令有遵循也。

相,即發心立願之相也。邪、正、真、偽、大、小、偏、圓,八相之中,前四為凡夫開正眼,後四兼為二乘菩薩指示;總為我人修行示標準也。

邪正等,皆從發心立願上辨別。凡發心是邪心,立願是邪願,則謂之邪。我國有先天、無為、長生、彌勒等教門,皆是邪道。其中以先天為最盛,其祖號鐵嘴蘭風,俗姓羅。其初亦曾研究《法華》、《楞嚴》等經;因他貪作祖師,故竊取《法華》、《楞嚴》正文,雜以己見,撰五部六冊龍經,以為己所造作,尊同法寶。推其原因,無非為求利養,為好名聞而已。

人欲修行,遇此等邪師,墮入其中。不知研究自心不在內外中間,無相無不相等理,只知向色身上研究關竅命宮等。所謂六門關閉緊重重,看見世界黑洞洞。以此為功夫,便是邪道。應當研究一種法門,要了脫生死,得菩提妙道,方為正發心、正立願也。

偽,即假也;謂假發心,假立願。無心造曰過,有心造曰罪。知見不泯者,知見著相,能所不泯也。

知自性是眾生四句:了達一念心性,離過絕非,豎窮橫遍,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也。不見一法離心別有,所謂盡大地無非沙門一隻眼,盡大地無非一卷經。以如是眼看如是經,尚有隔閡耶?虛空之心四句,清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

不依曰去,依他曰取。

此八段文,令行人作一個定盤針也。

甲二 本論—正宗分

乙一 總標發心因緣

此菩提心,諸善中王;必有因緣,方得發起。今言因緣,略有十種。何等為十?一者念佛重恩故。二者念父母恩故。三者念師長恩故。四者念施主恩故。五者念眾生恩故。六者念生死苦故。七者尊重己靈故。八者懺悔業障故。九者求生淨土故。十者為念正法得久住故。

此下為正講「菩提心文」四字。初四句,歎得令發。

諸善中王者:世出世間一切善法無量無邊,故曰諸善。然善法有世善,有出世善。世間善有行善止善,出世善有妙善有粗善。世間八萬四千塵勞,即有出世間八萬四千波羅蜜門,皆是善法也。五戒是人善,十善及味禪是欲界天善,四禪八定是上界天善,戒、定、慧、四諦、十二因緣是二乘善,六度萬行是菩薩善。此菩提心為佛之善也,故曰諸善中王。菩提心者,我人現前一念之心也。從心性德具,正因理性發起,為真性菩提;了因慧性發起,為實智菩提;緣因善性發起,為方便菩提。菩提者,自性中有無上妙道也。現前一念,具正了緣之三因;由此三因,發起真性實智方便之三菩提。真性菩提,成諸佛之法身;實智菩提,成諸佛之報身;方便菩提,成諸佛之應身。諸佛法身為法身德,諸佛報身為般若德,諸佛應身為解脫德。此菩提心,眾生本具,不生不滅;然無因緣,不能發起。故此心亦因緣所生,即是依他起性;依他離執,即是圓成實性。圓成實性是體,依他起性是相,清淨分別妙性是用,三大具足。

何等為十?下徵列十因緣名:

一、念佛重恩故者:天有覆恩,地有載恩,日月有照臨恩,父母有養育恩。惟佛有拔苦與樂恩,為天地日月父母所不可及,故佛恩最重也。

二、念父母恩故者:佛之重恩,世多不知;父母之恩,人應共曉。試思我今念佛修行,全仗此身。而此身之來,端賴父母之養育,而於母尤為劬勞,真所謂昊天罔極者。欲報親恩,非發菩提心不可。然尚有過去生中之父母;我人之生,或於天上,或在人間,或於畜道,即有天上人間畜道等父母,其數無量,如何報得盡恩也。

三、念師長恩故者:居士有世間之師長,凡從幼受學書數,長而習諸職業,一切皆賴師長教誨,得有成就,即其恩也。出家人有出世師長,即剃度師,教授師,羯磨師等,成就戒身,成就法身也。

四、念施主恩故者:在家亦有施主,即祖宗之遺下財產者。出家人衣食住,皆從施主而得;若無施主,向何處安身立命?故施主之恩,實無有量;人惟無念,故不發菩提心耳。

五、念眾生恩故者:眾生恩,人多不知。我等出家人受菩薩戒時,讀《梵網經》。經中第二十條戒律云:「一切眾生男子是我父,女子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此即前所云過去之父母也;天人鬼畜四趣之中,莫不有之。又,一切眾生,莫不有心;凡有心者,皆當作佛。我人對於一切眾生,當作未來諸佛觀,生恭敬心,孝順心。故凡老者,應作父母觀;少者,應作兄弟觀;幼者,應作子女觀。

六、念生死苦故者:眾生有身,身是苦本。苦之甚者,莫過生死。生時如龜脫殼,小孩生時,莫不啼哭,故知其苦。死時風刀解體,四大分張,如黃牛活剝皮時一樣;我人不察,故不以為苦。

七、尊重己靈故者:己靈者,己之心靈也。一念清淨,為成佛之因;一念不淨,為九界之因。即己之心靈也。蓋一念淨時,佛界緣起;一念染時,九界緣起。一念惡心起,地獄相成;一念善心起,天上宮殿出現。自己念頭,力量如是,故善念應增長保養,則為尊重己靈也。

八、懺悔業障故者:人生於世,內有貪瞋癡之三毒,外有身口意之三業。由三毒造三業,身有殺、盜、淫;口有兩舌、惡口、妄言、綺語;意有貪、瞋、癡;共有十惡。上品惡業地獄因,中品餓鬼因,下品畜生因。受三皈,持五戒,行十善,皆是善業。但有相戒善,為有漏善業。此二者皆有所障,惡業障人天善果,有漏善障出世聖果,故曰業障。懺悔從慚愧心起,懺前愆,悔後過。悔,內自剋責;懺,對眾發露。不知懺悔,隱惡揚善,是求名利的眾生,非發菩提之道者。

九、求生淨土故者:此土修行成佛難,淨土修行成佛易。若發菩提心則生上品,否則中下品而已。求生淨土者,為在淨土可學本領,普度眾生;如世間學生遊學外國,畢業歸國,為國家服務,利益國民。在淨土學何等本領?所謂「證無生法忍」也。此土證忍,甚難甚難;若生淨土,則見佛聞法,即證無生法忍;從此不違安養,回入娑婆,廣度眾生,同成正覺,游刃有餘矣。

十、念正法得久住故者:此乃大心人能為。正法者,佛法教理行果四者完備時也。但有教理行者為像法,但有教理者為末法。釋迦佛正法像法各一千年,末法則一萬年。今去釋迦已二千九百餘年,是正在末法之初也。然苟眾生果能依理起行,行滿證果,又何患正法之不可復見哉?又,正法者,佛法也。佛法亦從緣起,人能發菩提心者,即有佛法。

十種因緣次第:佛為天人師,法中之王,而其恩亦最高廣,故居第一。無此身不能報佛恩,而此身從父母生,故第二。父母雖出此身,而無師長之教,則無禮貌可習,無佛法可聞,故師恩第三。有父母生我身,有師長教我法,若無施主,則衣食住從何而來?故第四。一切眾生,關係較疏,故又次之第五。此五者皆對於外而言也。其次五者皆對內之事:對內,生死切己,故第六。既知生死之苦,甘受輪迴,不求出離,是為自暴自棄,故須尊己靈為第七。欲修佛法,若有種種障礙,則修行不成,故須懺悔以除之,故第八。障實有三,業障之前有煩惱障,業障之後則有報障,舉中以賅前後也;但此三障,無量無邊,若不生淨土,如何懺悔得清?故須求生淨土,為第九。我求生淨土,非有他因,為眾生故,為菩提故;眾生若證菩提,即為正法住世,故念正法久住為第十。若非令正法久住,何以報佛重恩?故又還為第一。此十種因緣若循環也。

乙二 別釋發心正義

丙一 念佛重恩

云何念佛重恩?謂我釋迦如來最初發心,為我等故,行菩薩道,經無量劫,備受諸苦。我造業時,佛則哀憐,方便教化;而我愚癡,不知信受。我墮地獄,佛復悲痛,欲代我苦;而我業重,不能救拔。我生人道,佛以方便,令種善根,世世生生,隨逐於我,心無暫捨。佛初出世,我尚沈淪;今得人身,佛已滅度。何罪而生末法?何福而預出家?何障而不見金身?何幸而躬逢舍利?如是思惟,向使不種善根,何以得聞佛法?不聞佛法,焉知常受佛恩?此恩此德,丘山難喻。自非發廣大心,行菩薩道,建立佛法,救度眾生;縱使粉身碎骨,豈能酬答?是為發菩提心第一因緣也。

以下分釋其義。先釋第一因緣。云何,徵詞也,自問自曰徵。念者,明記不忘,念念在心也。恩者,惠也。

佛:為我教主釋迦牟尼佛。牟尼是佛之大智,釋迦是佛之大悲。有大智故不住生死,有大悲故不住涅槃。

最初發心者:即發四宏誓願。而第一願曰,眾生無邊誓願度。我等為眾生之一,度眾生,即是度我等也。

菩薩道者:自利利他,上求下化之道也。

經無量劫二句:藏教大士,經三大阿僧祇劫;別教大士,經無量劫。度生時必受諸苦,頭目手足,一切施捨。

佛則哀憐下:佛度眾生,或現人道,或現他道,故曰,種種方便。

佛復悲痛下:悲痛,即大悲也。父子上山,各自努力,如何可代?故佛欲代我受苦,而卒不能。

常受佛恩者:如生人道,一切善知識,皆是諸佛化身;即各處宏法之人,皆是如來之使,佛之化身。是如來使行如來事者,生生世世,不捨眾生也。

發廣大心下,此下即教發心也。廣大心,即慈悲心、菩提心也。無佛法則提倡之,有佛法則護持之,此為建立佛法也。有佛法之地,可以救度眾生。救為救拔,大悲也;度為度脫,大慈也。有慈悲心為體佛心,體佛心則暢佛懷,暢佛懷則佛喜歡,此所以為報佛恩也。佛重恩為緣,念恩為因;因緣具足,方可發心。此為第一種。

丙二 念父母恩

云何念父母恩?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十月三年,懷胎乳哺;推乾去濕,嚥苦吐甘,才得成人。指望紹繼門風,供承祭祀。今我等既已出家,濫稱釋子,忝號沙門。甘旨不供,祭掃不給;生不能養其口體,死不能導其神靈。於世間則為大損,於出世又無實益;兩途既失,重罪難逃。如是思惟,惟有百劫千生,常行佛道;十方三世,普度眾生。則不惟一生父母,生生父母,俱蒙拔濟;不惟一人父母,人人父母,盡可超升。是為發菩提心第二因緣也。

父母對於兒女分上,有多少勤勞辛苦?所以不念則已,念及則不覺心痛;故曰哀哀父母,生我劬勞也。重言哀者,言悲之切,痛之極也。父母之恩,側重在母,故舉十月懷胎等,以為緣也。

十月懷胎者:人自識神,投入母胎,初七日名曰歌羅羅,即父母精血初凝如酪狀;二七日名羯羅藍,此云軟肉;三七日名遏部曇;四七日名閉尸,此言堅肉;五七日名形位;六七日名泡位(頭手足五泡出);九七名髮毛爪齒位。在母胎中三十八個七日而出,即二百六十六日,名為十月。母孕子胎,腰酸腳軟,飲食行動,均失常態;此十月中,母之劬勞為何如也!

推乾去濕者:嬰兒便利,污穢褓被;母將乾者推以與之,濕者抽以去之也。

嚥苦吐甘者:母喂兒時,若食味苦,嚥下自食;若是味甘,即吐以喂之。在家女人,至己生育兒女時,方知母氏之苦;故女子孝親,多於男子。子已成人,男為之娶,女為之嫁;母氏心念,無刻不係於子。如此之恩,宜如何報?母若存時,宜時常存問,勸他念佛。母與女兒,愛情更重;女若能勸,母必能聽。須知食母衣母,不足為孝;勸母念佛,求生西方,方是真孝。母老,臨終要念佛生西;母能生西,方是孝女。如母已沒,應於自己做功課時,代母拜佛回向。文中紹繼云云,指兒子而言;然此等實是世人之愚見,不是出世的正知見也。何以故?凡為子女來者,不是討債,即是還債。如前世欠他債,是來討債的;如前世放他債,是來還債的。世人不知,貪著子女,真是可笑。

若論祭禮。若你一生造善得生天上,或生他家為人,安能享受?惟墮鬼趣,或稍能享受。如業重的餓鬼,亦不能得享;若入畜生道中,亦無享受之分。

紹繼門風,供承祭祀二句,固係世間情見;然出家者,如不能以佛法利親,反不若俗人之一片癡孝也。

出家者,但出父母家,非真出家;若真出家,須出三界家。出三界外,成等正覺,方為出家,否則不過名為出家而已。

釋子者,釋迦佛之子。沙門,此云勤息,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也。濫者,混也。濫稱,猶言冒稱也。忝,辱也,愧也。出家衣食,皆從施主邊化來;若無功德,豈不於世有損?

唯有百劫千生下,出發菩提心報恩之法也。昔有一人出家,其母在家啼哭,不幾年就死了。其人參學他方,歸家省母;知母已歿,乃趨墓上,痛哭一場。祝問母生何處?空中報言:若到阿育王寺,禮拜如來真身舍利一藏,即可知母生處。其人如法,禮至四千一百拜時。聞母在雲中,喚子名,告曰:我已得生天上矣。所以出家能發道心,則於父母有益;若奔走經懺,則於父母毫無實益也。

發願常行佛道者:即依四宏誓願做去,不外上求下化。發此願者,即是發菩提心也。

丙三 念師長恩

云何念師長恩?父母雖能生育我身,若無世間師長,則不知禮義;若無出世師長,則不解佛法。不知禮義,則同於異類;不解佛法,則何異俗人?今我等粗知禮義,略解佛法,袈裟被體,戒品沾身;此之重恩,從師長得。若求小果,僅能自利;今為大乘,普願利人,則世出世間二種師長,俱蒙利益。是為發菩提心第三因緣也。

袈裟:此云解脫衣。身穿解脫服,是堂堂僧相。

戒品者:沙彌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五百戒,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品,類也。戒目眾多,故曰品。

丙四 念施主恩

云何念施主恩?謂我等今者,日用所資,並非己有。二時粥飯,四季衣裳,疾病所需,身口所費,此皆出自他力,將為我用。彼則竭力躬耕,尚難餬口;我則安坐受食,猶不稱心。彼則紡織不已,猶自艱難;我則安服有餘,甯知愛惜?彼則蓽門蓬戶,擾攘終身;我則廣宇閒庭,悠游卒歲。以彼勞而供我逸,於心安乎?將他利而潤己身,於理順乎?自非悲智雙運,福慧二嚴,檀信沾恩,眾生受賜,則粒米寸絲,酬償有分,惡報難逃。是為發菩提心第四因緣也。

此就出家人說,但汝等在家人亦要聽聽,曉得出家人的苦處。在家人雖貧窮者,亦有施主恩。春耕、夏耘、秋收、冬藏,是農夫躬耕之苦。

悲智雙運句下,言發菩提心也。下化曰悲,上求曰智;悲屬於福,智屬於慧。

檀信沾恩者:施主供養,無非為求福;汝有福慧,則可令他受福。倘能念佛求生西方,將來回入娑婆,亦可廣度有情,令檀信沾惠矣。

丙五 念眾生恩

云何念眾生恩?謂我與眾生,從曠劫來,世世生生,互為父母,彼此有恩。今雖隔世昏迷,互不相識;以理推之,豈無報效?今之披毛帶角,安知非昔為其子乎?今之蝡動蜎飛,安知不曾為我父乎?每見幼離父母,長而容貌都忘;何況宿世親緣,今則張王難記。彼其號呼於地獄之下,宛轉於餓鬼之中,苦痛誰知?饑虛安訴?我雖不見不聞,彼必求拯求濟。非經不能陳此事,非佛不能道此言;彼邪見人,何足以知此?是故菩薩觀於螻蟻,皆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常思利益,念報其恩。是為發菩提心第五因緣也。

諸佛、父母、師長、施主等恩,多已明了,已度我苦、生我身、教我禮、給我衣食故。惟眾生恩甚為難知,儒道經教中多未道及,惟我佛經中言之。何以佛能言之?因佛有三明六通,能知過去未來;世間夫妻父子,無非恩怨關係。佛為出世之救主,無量劫來,廣度眾生,洞知灼見,皆從實驗得來。

眾生之名,通於十界。天上是著樂眾生,修羅是瞋恚眾生,地獄鬼畜是受苦眾生,人道是苦樂相間眾生,若出世間聲聞緣覺是自了漢眾生,菩薩是大道心眾生,佛名無上眾生也。

法身墮於五道,名曰眾生。從最初一迷之後,從迷積迷,遂至今日。

其間三十年為一世,百年為一生,或一回生來一回死去為一生。生六欲天皆有父母,生修羅道中男父女母,畜生道中牡父牝母,其父母恩,與人道無異。

每見幼離下,以今世狀況比諸前世,且專就人道為言,以見親切。非經不能陳此事,《阿含經》、《大日經》、《悲華經》、《地藏經》等,經中均有言之者。邪見人說,一靈真性,化為虛空。

佛有佛眼,菩薩有法眼,故能見過去事。

此等螻蟻皆有心,皆當作佛,皆是未來諸佛。

諸佛菩薩,神通廣大;令其出世,普令得益。利益於他,即是報父母恩也。

《梵網經》第二十條戒,須行放生業;不是放生生靈,是報父母恩。戒殺不是戒殺生靈,是報父母恩;若殺生,即是殺父母矣。

丙六 念生死苦

丁一 地獄苦

云何念生死苦?謂我與眾生,從曠劫來,常在生死,未得解脫。人間天上,此界他方,出沒萬端,升沈片刻。俄焉而天,俄焉而人,俄焉而地獄、畜生、餓鬼。黑門朝出而暮還,鐵窟暫離而又入。登刀山也,則舉體無完膚;攀劍樹也,則方寸皆割裂。熱鐵不除饑,吞之則肝腸盡爛;烊銅難療渴,飲之則骨肉都糜。利鋸解之,則斷而復續;巧風吹之,則死已還生。猛火城中,忍聽叫嗥之慘;煎熬盤裏,但聞苦痛之聲。冰凍始凝,則狀似青蓮蕊結;血肉既裂,則身如紅藕華開。一夜死生,地下每經萬遍;一朝苦痛,人間已過百年。頻煩獄卒疲勞,誰信閻翁教誡?受時知苦,雖悔恨以何追?脫已還忘,其作業也如故!

天上人間者:天上是生死海中人升上去,地獄鬼畜是生死海中人沉下去。

此界他方者,有廣狹二義:廣則如娑婆與極樂,狹則如此邑與彼都。

萬,舉大數;其實何止於萬?乃是無量無數也。

俄焉者:天眼看下界,四五十年不過一天半天;諸佛菩薩與上界天眼,看來更速。

黑門以下,言地獄苦。猛火城中云云,係善人遊地獄之所聞見。

一夜死生者,《俱舍論》云:人間五十年,四天王天一日夜;四天王天百年,為等活地獄一日夜。

丁二 畜生苦

鞭驢出血,誰知吾母之悲?牽豕就屠,焉識乃翁之痛?食其子而不知,文王尚爾;啖其親而未識,凡類皆然!當年恩愛,今作怨家;昔日寇仇,今成骨肉。昔為母而今為婦,舊是翁而新作夫。宿命知之,則可羞可恥;天眼視之,則可笑可憐。

鞭驢出血四句,是則因果。在南京金耕縣養驢家,子生纔三歲而母死。其母生平未有善業,因竊其父銀四元送人,乃墮為驢;養於其家,已十六年矣。一日,負糧食返;驢老行遲,子怒而鞭之;驢顧其子而哭,子不知其為母也。牽曳至家。至夜,驢之魂神告其子曰:我是爾母!我竊爾父四銀,故作驢以還債。今債還清,我苦已脫;今後御驢,勿痛鞭也。黃岩縣有開屠行者,死時,自割臀肉,啖而食之;肉盡尚不死。令其子割肉一刀,醃之而後死。過三年,行畜一豬,甚肥大,重可二百斤,明日欲殺而賣之。其夜托夢於其子云:此豬是你的父。其子遂畜而不殺。

食其子四句者:文王為西伯侯,德望甚盛。諸侯疾紂無道,欲以文王為天子。紂聞之,乃囚文王於羑里。紂臣告紂云:文王不是聖人,可殺其子以食之;如其知者,方可為聖。紂乃殺文王之子伯邑考,作羹以食文王。紂以其不知子肉也而食之,非聖人也,乃釋之。

丁三 生死苦

糞穢叢中,十月包藏難過;膿血道裏,一時倒下可憐。少也何知,東西莫辨;長而有識,貪欲便生。須臾而老病相尋,迅速而無常又至。風火交煎,神識於中潰亂;精血既竭,皮肉自外乾枯。無一毛而不被鍼鑽,有一竅而皆從刀割。龜之將烹,其脫殼也猶易;神之欲謝,其去體也倍難。心無常主,類商賈而處處奔馳;身無定形,似房屋而頻頻遷徙。大千塵點,難窮往返之身;四海波濤,孰計別離之淚?峨峨積骨,過彼崇山;莽莽橫屍,多於大地!向使不聞佛語,此事誰見誰聞?未睹佛經,此理焉知焉覺?其或依前貪戀,仍舊癡迷;祇恐萬劫千生,一錯百錯。人身難得而易失,良時易往而難追。道路冥冥,別離長久;三途惡報,還自受之。痛不可言,誰當相代?興言及此,能不寒心?是故宜應斷生死流,出愛欲海;自他兼濟,彼岸同登。曠劫殊勛,在此一舉。是為發菩提心第六因緣也。

此下說生的狀況。

糞穢四句,言生苦。胎盤在母親生藏(小腸)之下,熟藏(大腸)之上,在胎如在地獄;母食熱時,如火燒地獄;母食冷時,如寒冰地獄;母行步時,如確鑄地獄;母身居下,如壓山地獄。

風火交煎下,言死苦。

依前貪戀者:貪欲恩愛不放捨,則生死不了;以生死從貪愛中來。

得人身難者:經云:得人身如爪上土,失人身如大地土。

良時易往者:一寸時光,一寸命光;是日已過,命亦隨減。

是故宜應下,勸我等發大心,行菩薩道,念佛求生西方也。所謂:不用三祇修福慧,但將六字出乾坤。

丙七 尊重己靈

云何尊重己靈?謂我現前一心,直下與釋迦如來無二無別;云何世尊無量劫來早成正覺,而我等昏迷顛倒,尚做凡夫?又,佛世尊則具有無量神通智慧,功德莊嚴;而我等則但有無量業繫煩惱,生死纏縛。心性是一,迷悟天淵;靜言思之,豈不可恥?譬如無價寶珠,沒在淤泥;視同瓦礫,不加愛重。是故宜應以無量善法,對治煩惱。修德有功,則性德方顯;如珠被濯,懸在高幢。洞達光明,映蔽一切;可謂不孤佛化,不負己靈。是為發菩提心第七因緣也。

己者,自己。靈者,各人的靈魂。此即我人現前一念之心也。各人有各人的心,即各人有各人的靈。此心在六根門頭出現,在眼能見,在耳能聞,在鼻能嗅,在舌能嘗,在手執捉,在足運奔。悟之者稱為佛性,迷之者號為靈魂。

尊者,尊崇。重者,鄭重。世人不知己之心性是佛,一味向外馳求,自甘暴棄。今祖師提出尊重二字,意欲令人歸到一念,不要東奔西馳,不要東想西想;收在一處,一心不亂,此心當下與釋迦如來平等無二矣。

世尊:周昭王二十四年降生,為從本垂跡。今言無量劫來早成正覺,乃顯其本也;見《法華經》「如來壽量品」文。

世尊因地,發菩提心,行菩薩道,福慧兩嚴,悲智雙修,故能成無上正等正覺。而我等輪迴六道,出沒四生,昏迷顛倒,故無量劫來直至於今,依然尚作凡夫。

神通,解脫德也。智慧,般若德也。功德莊嚴,法身德也。

業繫者,繫屬六道之業,業障也。煩惱,謂見思、塵沙、無明;紛煩之法,擾亂心中,煩惱障也。生死有分段變易兩種,報障也。

佛之三德,我人之三障,高下不可以道里計;一悟一迷,相差如此。同一心性(即己靈),聖凡異路;安可不放下心來,回光返照乎?

譬如下,喻文。無價寶珠,喻一念心性也。淤泥,喻煩惱也。瓦礫,喻靈魂也。是故以下,勸發心文。善法者,出世善法戒定慧等,對治煩惱見思、塵沙、無明。煩惱為善法對治,則轉三障為三德;而己之靈魂,轉為佛性矣。

丙八 懺悔業障

云何懺悔業障?經言:犯一吉羅,如四天王壽五百歲,墮泥犁中。吉羅小罪,尚獲此報;何況重罪,其報難言!今我等日用之中,一舉一動,恆違戒律;一餐一水,頻犯尸羅。一日所犯,亦應無量;何況終身歷劫,所起之罪,更不可言矣。且以五戒言之,十人九犯,少露多藏。五戒名為優婆塞戒,尚不具足;何況沙彌、比丘、菩薩等戒,又不必言矣。問其名,則曰我比丘也;問其實,則尚不足為優婆塞也,豈不可愧哉!當知佛戒不受則已,受則不可毀犯;不犯則已,犯則終必墮落。若非自愍愍他,自傷傷他,身口併切,聲淚俱下,普與眾生,求哀懺悔,則千生萬劫,惡報難逃。是為發菩提心第八因緣也。

此從上節業繫文來。懺悔者,即對治之修德也。

先講業障,當就出家人說。出家人有五種逆罪。突吉羅此云惡作,但屬身口,不屬於意。第五篇名有百條,最輕之戒也。犯之者生大慚愧,對佛懺悔,即可消除,不必作法懺也。

四天王一年,此間要十八萬年,五百歲當九百萬年。

尸羅此云戒。無日不造罪,故一生業障無邊。如普賢菩薩云:罪若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

殺生、偷盜、邪淫、妄語,四性惡,所得者為性罪,受戒時云能持。後有一重遮戒,即不飲酒,若犯則有遮罪。五戒者,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也。露,肯說也。藏,不肯說也。

沙彌戒十條,比丘戒二百五十條,分為五篇,即:四波羅夷、十三僧伽婆尸沙,三十尼薩耆波逸提、九十波逸提、一百眾學法是也。

有惡因必招苦報,若不懺悔,其報必遭,其報難逃。

若非二字,貫到求哀懺悔。身口併切下,心切故淚出。以己例他,故普與眾生求也。一念之差,即墮惡道;一念懺悔,即障消惡滅;則一念心可不尊重乎!尊重一心,則是尊重己靈也。

信願持名,求生淨土,的拔一切業障根本,此懺悔法之最神者。從此斷輪迴,出三界,生西方,見彌陀,佛道易成,此之謂尊重己靈。

丙九 求生淨土

云何求生淨土?謂在此土修行,其進道也難;彼土往生,其成佛也易。易故一生可致,難故累劫未成。是以往聖前賢,人人趣向;千經萬論,處處指歸。末世修行,無越於此。然經稱少善不生,多福乃致。言多福,則莫若執持名號;言多善,則莫若發廣大心。是以暫持聖號,勝於布施百年;一發大心,超過修行歷劫。蓋念佛本期作佛;大心不發,則雖念奚為?發心原為修行;淨土不生,則雖發易退。是則下菩提種,耕以念佛之犁。道果自然增長;乘大願船,入於淨土之海,西方決定往生。是為發菩提心第九因緣也。

十方諸佛皆有淨土,今專指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國土也。十方淨土與極樂亦無少異,但諸佛願力不同,故功德有殊。阿彌陀佛有四十八願,專為我等苦惱眾生,方便接引;他方諸佛,無此願力。所謂「十方三世佛,阿彌陀第一」也。

此土者,此娑婆國土也。娑婆,此言堪忍眾苦也。在此土修行,雖得精進,難見成功;因世界為惡世界,眾生為苦眾生。外境內情,悉能障道;欲修行者,進得一尺,退得一丈。

此土有五種難處:世道不好,年多災難,一也。知見不正,外道朋興,二也。貪瞋情熾,昏散交侵,三也。身口意業,悉不清淨,四也。壽命短促,五也。

西方有五種好處:一生西方,皆得不退,一也。四季無更,二也。水鳥風林,皆說妙法,三也。觀音勢至為善友,彌陀佛為良師,四也。壽命長遠,五也。

行、住、坐、臥,皆可念佛,易也。臨終時,一句彌陀相應,即生西方,易也。七日可成,一生取辦,易也。

往聖前賢者:文殊、普賢、天親、馬鳴、龍樹諸菩薩,皆發願求生西方。慧遠、智者、善導、永明、中峰、楚石、蓮池、蕅益、省庵、徹悟諸祖師,皆宏揚淨土,念佛生西。

千經萬論者:《華嚴》、《寶積》、《彌陀》三經,《文殊問般若經》、《法華經》,皆歸宿於此。《智度論》、《起信論》、《十住論》,無不宗尚於此。

無越者,莫過也。三藏十二部,一切教人用功,莫妙於小本《彌陀經》,莫妙於持名,莫妙於一心不亂。

善根不多,則不信念佛;福德不多,不能定心念佛。念佛何以多福德?佛號是無量壽、無量光;壽即是福,光即是智。佛之福智莊嚴,一念其名,則萬德多召於我,必矣。布施如黃金,佛號如如意寶珠;念佛為成佛之因,布施是世福,如何可及?

發廣大心,即發菩提心也。發心之善,昔有老僧,已證羅漢。一日,偕小沙彌進城乞食。沙彌見牛耕田,忽發憐憫心;老僧忽命前行,衣包自攜。嗣沙彌念及度生之難,老僧即命彼攜包後行。後見乞丐,又生憐憫;老僧自攜包裹,命前行如初。沙彌怪而問之。某僧曰:汝發憐憫眾苦之心,即是大悲心,即是菩薩心;我是羅漢,應該尊汝。若不發心,我是老修,汝是新修,應該侍我後行也。

丙十 令正法久住

丁一 痛念正法難遇

云何令正法久住?謂我世尊,無量劫來,為我等故,修菩提道,難行能行,難忍能忍,因圓果滿。遂致成佛。既成佛已,化緣周訖,入於涅槃。正法像法,皆已滅盡;僅存末法,有教無人。邪正不分,是非莫辨;競爭人我,盡逐利名。舉目滔滔,天下皆是。不知佛是何人?法是何義?僧是何名?衰殘至此,殆不忍言;每一思及,不覺淚下!

正法即佛法,是正正當當的法。佛法有兩眼,一看事,一看理。成佛亦是正等正覺,因正故果正也。令法久住,約豎論;若論各處聞此等法會,即約橫論。捨身飼虎,割肉代鴿,捨全身為半偈,皆難行能行也。

化緣者,五時說法,教化眾生因緣也。

如來三藏十二部經典尚全,故曰有教。得果人無,故曰無人。所謂僅有教理,無有行果。

佛,覺也。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也。法,軌持義,又解脫義。僧,和合眾。謂身和同住,口和同語,意和同悅,為出世之上人,故曰眾中尊。

丁二 正明必須發心

我為佛子,不能報恩。內無益於己,外無益於人;生無益於時,死無益於後。天雖高,不能覆我;地雖厚,不能載我。極重罪人,非我而誰?由是痛不可忍,計無所出。頓忘鄙陋,忽發大心;雖不能挽回末運於此時,決當圖護持正法於來世。是故偕諸善友,同到道場;述為懺摩,建茲法會。發四十八之大願,願願度生;期百千劫之深心,心心作佛。從於今日,盡未來際;畢此一形,誓歸安養。既登九品,回入娑婆;俾得佛日重輝,法門再闡。僧海澄清於此界,人民被化於東方;劫運為之更延,正法得以久住。此則區區真實苦心。是為發菩提心第十因緣也。

僧海者:僧眾心靈,廣大如海;僧眾妄想自心滅,如水澄清。

東方者:震旦國在印度東方也。

劫運者:末法萬年之運,延一日為一劫,永遠不斷也。

正宗分十科之文已竟。

甲三 結論—流通分

乙一 躬自反省

如是十緣備識,八法周知,則趣向有門,開發有地;相與得此人身,居於華夏。六根無恙,四大輕安;具有信心,幸無魔障。況今我等,又得出家,又受具戒,又遇道場,又聞佛法,又瞻舍利,又修懺法,又值善友,又具勝緣;不於今日發此大心,更待何日?

此下至終一段文,乃菩提心文,第三科流通分也。

趣向有門,謂能知取捨,即八法周知也。開發有地,即十緣備識也。

華夏,亦中國也,故佛法在正法時已流到。若日本,則至唐時始傳;西洋,則近今始傳;皆因不在中國故也。

以上言末法中一種難得之機會。

出家後,先求戒,次持戒。禪堂參禪,叢林聽教,即戒定慧三無漏學也;能行此三學,方得謂之出家。破見思惑,了分段生死,超凡入聖,方得謂之大丈夫也。莫道袈裟容易得,都因宿世種菩提。

在家但受五戒,六重四大輕戒。若論沙彌十戒,二百五十戒的出家具戒,在家人絕分也。

阿育王寺舍利寶塔,為中國三處如來真身舍利塔之一也。懺法是涅槃懺。世道太平,得遇講經,是勝緣也。聚數百人於一堂,聽者聽,講者講,不容易也。諸經首序六種成就,亦即序勝緣耳。

乙二 普勸大眾

惟願大眾,愍我愚誠,憐我苦志;同立此願,同發是心。未發者今發,已發者增長;已增長者,今令相續。勿畏難而退怯,勿視易而輕浮;勿欲速而不久長,勿懈怠而無勇猛。勿委靡而不振起,勿因循而更期待;勿因愚鈍而一向無心,勿以根淺而自鄙無分。譬諸種樹,種久則根淺而日深;又如磨刀,磨久則刀鈍而成利。豈可因淺勿種,任其自枯?因鈍弗磨,置之無用?

同立此願者,立此眾生無邊誓願度等四願也。汝能發此願,即是肉身菩薩。

發心者,要念念發,刻刻發,時時發,日日發,月月發,年年發,生生發;要至眾生度盡,我願乃盡。

如何發心?在三寶前說「眾生無邊誓願度」等四句;發後祇要朝思夕思,無有間斷,退後怯弱,不肯發心。

口為意根之苗,意為五根之地。

發心之人,不知隨緣,不知因病施藥,不免吃虧。故菩提心天天發,度眾生隨緣度。發心有成佛種子,否則成佛種子無有得植,以菩提為無分故。

八勿字為安慰之詞。大心日發則日廣,不發則心愈小愈愚。心無二用,不發菩提心,即發眾生心也。眾生心不發善便發惡,故菩提心樂得發也。

乙三 苦樂相校

又,若以修行為苦,則不知懈怠尤苦。修行則勤勞暫時,安樂永劫;懈怠則偷安一世,受苦多生。

此段文乃苦樂相校,是勉勵之語也。一生不了,一錯百錯,多生更苦。

乙四 至再叮嚀

況乎以淨土為舟航,則何愁退轉?又得無生為忍力,則何慮艱難?當知地獄罪人,尚發菩提於住劫;豈可人倫佛子,不立大願於今生?無始昏迷,往者既不可諫;而今覺悟,將來猶尚可追。然迷而未悟,固可哀憐;苟知而不行,尤為痛惜。若懼地獄之苦,則精進自生;若念無常之速,則懈怠不起。又須以佛法為鞭策,菩友為提攜;造次弗離,終身依賴,則無退失之虞矣。勿言一念輕微,勿謂虛願無益;心真則事實,願廣則行深。虛空非大,心王為大;金剛非堅,願力最堅。大眾誠能不棄我語,則菩提眷屬,從此聯姻;蓮社宗盟,自今締好。所願同生淨土,同見彌陀,同化眾生,同成正覺;則安知未來三十二相,百福莊嚴,不從今日發心立願而始也。願與大眾共勉之。幸甚幸甚!

況乎下,善巧之勉勵語也。淨土舟航,要三資糧,信、願、持名。能具三者,即落在航內矣。

無生忍力,能降龍伏虎。

蘇州朱姓人,進士也。一日到虎丘山,入寺聽佛印禪師講《金剛經》圓滿。經云「一切有為法」四句。夕夢陰差五人,引至一處,五人飲茶。朱欲飲被阻,曰:你是聞佛法的人,不可飲。尋即醒,乃依夢狀行,到其處;見其家廚下新產六小犬,五生一死。即驚悟:我若不聞《金剛經》法,則我已為狗子矣。乃發心讀《金剛經》,後又發心念佛。臨終,向親友告別曰:我要生西方矣。至日,親友麡集,乃往園中攀樹枝,說偈立化。年七十九歲。

凡夫心力不可思議,造業由此,成佛亦由此。

蓮社一百二十三人,個個同生西方,同乘大願船,同度娑婆苦海;同聞妙法,同證無生。勉強發心!勉勵發心!

范古農居士記要‧大光標科參梓
據四十年華南學佛院印行本